在新加坡吵架也能換來訂製「手鐲」,在這兒還敢亂說話嗎?
新加坡的法律怎一個「嚴」字就能總結的了?
很多網友經常調侃新加坡法律奇葩...
小圈兒最近看到一個事情,感覺是對新加坡法律惡搞最香艷的...
看看吧!
雖然和今天的話題不是很沾邊...
視頻連結:https://v.qq.com/x/page/u0792bzib70.html
OK!
進入正題!
在新加坡吵個架又沒有動手,怎麼就給送了付「手鐲」就給扣了進去...
事由僅僅是因為房租!
包租婆和租客的事情絕對是全球性的話題!
要不星爺也犯不著打造如此經典了典型了!
事情就發生在前幾天,的一個凌晨...
明白了,擾民...
大夥睡的正香,警察也睡的正香...
能不讓你長點記性嗎?
故事開始是一40歲的中年爺們,和自己37歲的女友到在蔡厝港62街第606座組屋看房子,然後租下了一46歲的單身女房東的房子...
(這年齡結構...有點尷尬的不知道說點啥...多事之秋啊!)
當時這對中年情侶是通過網絡找上門滴,網上顯示每月租金是750元,他們原本只要租半年,但房東說租一年才有這個價錢,由於急這對中年情侶就答應了,房東要了他們當下以現金支付一個月租金及一個月押金,共1500元...
但是,入住第一天就對房子相當的不滿...(納悶!早幹啥去了???怎麼就不能提前看看呢???)
要求退款...
房東就不同意,進我兜里的錢還會給你嗎?給免談了...
既然不退,只能忍氣吞聲住吧!
有時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啊!
當下決定住兩個月,但指房東在一天晚上發難,說他利用她家地址申請准證,強調不允許租客短期租賃,而且態度相當惡劣。
好滴!
注意!
剛來新加坡的小夥伴注意下知識點!
「短租」..
新加坡從2017年6月開始執行新出租法令,主要有:
1、最短租期為6個月
私宅最短的出租期限為6個月,如果沒有得到新加坡市區重建局(URA)的許可,低於6個月的私宅短租都將屬於違法行為。
換句話說,不論是出租、轉租、或收取租金後共享住宅物業,租賃期少於6個月而未獲當局批准,即屬違法
2、最多能租6名租客
將之前最多可租給8名非親屬關係的人數限制調低為最多6名。
3、違規屋主將受懲罰
為了提高租房的規範性,新加坡規定,違反了條例規定的屋主,或將面臨牢獄之災;或者擅自修改了房屋結構,將被罰款最高50萬新元。
從這個角度看,房東太太做的對呀!!!
然後中年漢子就氣不過了,告訴女房東若不退款就向建屋局舉報,女房東隨即就報警處理。
在晚上9時許報警了,警方上門調解後,雙方怒火一度平息...
這時候是晚上...
之後,雙方再度爆發口角...
然後,警方又來了...
直接搞到了凌晨...
而警方來了,三人仍然爭吵不休,還有人聲稱遭到威脅,啥也別說了——
將三人上銬帶走。
這對合乎邏輯嗎?
三人雖未犯法,但因為情緒激動,為確保場面不失控,被上銬協助調查。
警方證實接獲這起報案,附近電眼或攝下事發過程。
具體誰對誰錯...只能等警察...下回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