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獅城董事羅志祥 失信46萬買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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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0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5日訊）一名投資公司董事前後從公司戶頭裡失信46萬1152元（逾143萬令吉），將部分款項拿去買跑車，今早（8月5日）被判坐牢18個月。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32歲的羅志祥，他面對6項包括失信、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以及證券與期貨法令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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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1/08/20210805fbc09a.jpg)被告羅志祥（譯音）。（《海峽時報》） 

據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Prive投資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在2013年4月2日註冊，公司創辦者還包括白偉翔以及鍾金泉（33歲）。

被告身為公司董事，是公司銀行戶頭的唯一簽署人（signatory）。他在2013年9月9日，將戶頭裡的20萬零700元提走，並失信當中的13萬8100元，將款項存進自己與母親的聯名戶頭裡。他之後開面值11萬7052元的支票，購買一輛奧迪A6轎車為私用。被告在2014年第三季把轎車賣掉套現，並私吞這筆款項。

被告從戶頭裡提走的20萬零700元，有20萬元來自一名投資者。被告在商業事務局介入調查後，同意將款項歸還。

調查也顯示，被告與鍾金泉接受白偉翔的建議，於2013年8月30日設立另一間名為的Zabel Global Investments的投資公司。被告同樣是這間公司的董事，負責行政工作。

被告在2014年5月至6月間，與鍾金泉共謀失信32萬3052元公款，當中13萬3500元進入被告口袋，鍾金泉獲得3萬7875元，公司一名女營銷代表則獲15萬1677元。被告在商業事務局介入調查後，也把這筆13萬3500元款項歸還。

被告在認罪後，今早被判坐牢18個月。（人名譯音） 

來源：《新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