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當名牌包嫌錢少 不肖子搶老父金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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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26
Source: 獅城新聞

男子不滿父親交給他的名牌包包只能典當700元（約2178令吉），父親為了讓他搬走，開了張1300元（約4046令吉）的支票給他，不料卻因支票有問題又回家大鬧，還搶走父親的金項鍊。

《聯合晚報》報導，現年42歲的薩泰斯古瑪，前日承認搶金鍊以及違反個人保護令，另外3項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後，被判坐牢一年又一周。

被告的父親（68歲）自2018年4月18日獲得個人保護令，被告不准對父親使用暴力，也不得住在父親的家中。去年初，被告因沒錢繳付房租，在父親的同意下又搬回家住。

今年1月28日，被告向父親要錢，父親把一個名牌包包交給被告讓他去典當。被告拿名牌包去典當後，只拿到700元（約2178令吉），嫌名牌包不值錢，回家再向父親要現金。

被告的父親要求他隔天早上搬走，被告卻要父親先給支票才走，父親開了張1300元（約5975令吉）的支票給他。

1月29日早上10時38分，被告再次返家，稱支票有問題，對父親破口大罵。父親報警，警方隨後將他逮捕。

隔天，被告獲得保釋，約下午1時再次回家向父親要新的支票，被拒後扯下父親頸項上的金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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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檔案示意圖） 

被告拿著金項鍊到當鋪典當，換來1920元，於2月8日被捕時已將錢都花光。

律師為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原本在一家銀行當行銷經理，去年11月失業後面對極大的經濟壓力。

他說，被告今年年初和父母吵架後又離開父親的住處，不久後因脊椎關節僵硬問題以及心臟問題住院，直到案發當天出院。

律師指出，被告向父親要錢是為了找個地方住，都把錢花在日常基本開銷。

被告已知錯，通過律師在庭上向父母致歉，懇求法官從輕發落。法官最終判他坐牢一年又一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