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顯揚迫不得已身在海外？移民局澄清：從未扣押其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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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5-20
Source: 獅城新聞

李光耀遺囑風波還在持續發酵。

早前，紀律審裁庭以兩項指控對柯金梨展開紀律聆訊，而李顯揚因一直身在國外而無法到場。李顯揚聲稱：因為「護照被移民局扣留」而無法親自出席在新加坡舉行的紀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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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於5月17日對外表明：**移民局從來沒有扣押過李顯揚的護照。李顯揚的護照至今仍是有效的**，無論是在柯金梨紀律聆訊期間或是聆訊結束後，移民局從未持有他的護照。

**李顯揚和李偉玲指控柯金梨違反職業操守**

李顯揚是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次子，柯金梨是李光耀的律師。

李顯揚和姐姐李瑋玲是李光耀的遺囑執行人，他們於2019年向律師公會指控柯金梨違反職業操守，具體包括兩條：

1. 柯金梨沒有向二人透露她和李光耀之間完整的通訊內容，導致二人誤以為李光耀從未指示柯金梨修訂遺囑。

2. 柯金梨在沒有諮詢執行人的情況下，把李光耀遺囑的保密文件交給他們的哥哥李顯龍總理。

紀律審裁庭本月5日發表裁決，判定柯金梨違反專業操守，罰款1萬3000新元。

審裁庭也在判詞中揭露，投訴人李顯揚稱因為「護照被移民局扣留」，所以無法親自出席在新加坡舉行的紀律聆訊。審裁庭最終雖然批准讓他通過視訊供證，但指出李顯揚拒絕解釋清楚為何沒有護照，這一點「讓人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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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揚無法回新是個人故意行為還是其他原因？**

裁審庭指出，在舉行紀律聆訊之前，李顯揚曾申請通過視訊供證，但被柯金莉女士拒絕。

李顯揚稱由於不可控的原因（護照被移民局扣留）而無法回到新加坡，並且有「適當的行政安排和技術設施可供他通過視訊供證」。李顯揚辯稱如果不批准該申請，他將面臨「不公平的損害」。

裁審庭進一步指出：「儘管裁審庭多次要求（李顯揚的）代理律師說明交出護照的目的，以及（李顯揚）何時交出了護照，但代理律師拒絕透露。

「後一個問題至關重要，因為它涉及（李顯揚）無法回新是個人故意行為還是其他原因造成的。」

柯金莉的律師辯稱，如果無法當面質詢李顯揚，他的當事人將受到不利影響。

經過考慮，裁審庭最終批准李顯揚通過視訊出席紀律聆訊，但仍表示對他「拒絕說明為何以及在何種情況下他沒有持有護照」而感到「不安」。

裁審庭認為柯金莉不會因為通過視訊進行質詢而受到不利影響。

**回顧李光耀遺囑風波**

2013年，李顯揚及其夫人林學芬在李光耀的律師柯金梨不在場且未參與的情況下，取第七版遺囑給李光耀簽署，並稱這是「恢復第一版本遺囑」，誤導其倉促簽署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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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新加坡總檢察署認為，林學芬身為律師有失職的嫌疑，就此向新加坡律師公會提交了500多頁的投訴信。總檢察署指出，在李光耀的第七版遺囑當中，李顯揚的獲利增加，林學芬作為李顯揚的妻子卻未迴避，有違反律師職業道德之嫌。

裁審庭同年7月舉行了五天的聆訊。由於李光耀從收到最後一份遺囑的草稿到簽署遺囑，只用了16個小時。裁審庭因此認為，李光耀是在李顯揚夫婦的誤導下，倉促簽署遺囑，後來裁定林學芬違反律師專業法令的兩項指控成立，交由三司特別庭審判。

2020年11月20日，三司特別庭裁定林學芬在處理李光耀的遺囑時存在不當行為，但不足以除名，而是判吊銷律師執業執照15個月。

三司特別庭的庭審報告顯示，李顯揚、林學芬夫婦在供證時，為了掩飾自己的行為，做了**牽強的、不誠實的、前後矛盾**的陳述，三司一致判定，兩人說謊，作假證。

由於李顯揚、林學芬涉嫌在法庭宣誓的情況下作假證，2021年10月，警方介入了調查。 他們原本答應配合調查，但是在與警方約好面談日期後卻沒有赴約。夫妻二人已於去年年中離開新加坡旅居海外，如今定居何處不詳。警方請他們重新考慮並告知二人，即便他們不回國參與調查，警方仍會在他們缺席的情況下繼續展開調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