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誹謗內閣成員案　主編許淵臣獲減刑無需再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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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8-05
Source: 獅城新聞

![誹謗內閣成員案　主編許淵臣獲減刑無需再入獄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27/17272185.avif?1691150407)





（新加坡訊）「網絡公民」主編許淵臣因誹謗新加坡內閣成員而被判3周監禁，早前提出上訴，昨日獲得新加坡高庭裁定上訴得直，刑罰改為8000新元罰款，或以坐牢兩周代替。

由於許淵臣上訴前已完成3周獄刑，他要求以獄刑抵消罰款的替代刑期，周五（8月4日）獲得新加坡高庭批准。

這起案件源於「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簡稱TOC，現已停運）投稿人迪科斯塔在2018年9月4日，擅自利用友人沈偉力（譯音）的電郵帳戶向「網絡公民」投稿，電郵被指含有誹謗內容，有損新加坡內閣成員聲譽。

主編許淵臣則因為未核實就刊登上述文章，控方指兩人行為構成刑事誹謗。

不認罪的兩人在受審後判罪成，許淵臣判坐牢3周，迪科斯塔則判3個月又3周監禁。兩人都針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

新加坡高庭法官審理上訴案後，2023年5月減輕兩人刑事誹謗罪名下的刑罰，把原本的3周監禁改為罰款。

由於許淵臣在新加坡國家法院判刑後入獄，並且已服完獄刑，他在上訴裁決出爐後，要求高庭讓他以坐牢兩周代替8000新元罰款，同時以他早前的服刑來抵消這次的監禁。

對於許淵臣的要求，控方提出反對，並指出許淵臣之前所完成的刑期，不能當作是上訴後、取代罰款的獄刑，許淵臣如今必須選擇繳付罰款或以坐牢取代。

法官周五開庭審理後，批准許淵臣的申請。

承審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不同意控方的立場。他認為，如果許淵臣早前的3周監刑「不算數」，而且還得另外坐牢兩周，他相信這會讓民眾感到驚訝，上訴得直的結果反而讓許淵臣面對更重刑罰。

法官聆聽控辯雙方的陳詞後，發表口頭裁決時指出，許淵臣可以出於不同理由，選擇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案件下判後就入獄服刑，而他那麼做不應導致不公平的局面。

許淵臣目前已移居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