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業男申請撤贍養費 · 法官：仍可工作 減至三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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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1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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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結婚9年後感情破裂。（示意圖）

銷售經理和癌妻結婚9年後感情觸礁離婚，前夫每月支付3000新元（約9400令吉）贍養費數年後，去年因疫情失業，隨即申請終止支付，法官經綜合考量後，最終將贍養費減至1000元（約3100令吉）。

根據判詞，這對夫妻於2003年9月25日結婚，不過婚姻在9年後觸礁，兩人離婚，法院當時判前夫每月支付前妻3000元贍養費。

不過，離婚男子去年6月因疫情失業，他認為，自己多年以來已支付了前妻一大筆錢，因此向法院提出撤銷贍養費的申請。

## 前妻患有腎癌嚴重頸椎病



《聯合早報》報道，這名52歲的離婚男子失業前是一名銷售經理，月薪1萬4000元（約4.4萬令吉），而62歲的前妻患有腎癌和嚴重頸椎病，已待業15年。

離婚男子稱，因石油需求的下滑，導致他很難在該領域找到新工作，法官認為該說法的證據不足，也認為男子身體健康，有能力找新工作，反而前妻因身體原因，未來仍需大筆開銷。

離婚婦人在結婚前曾有過一段婚姻，也從該婚姻中得到一些資產，另外也從父母的房產中分到5萬多元，但大部分錢用於裝修房子和花在子女身上，自己只留下1萬5000元左右。

考慮到以上因素，法官認為離婚男子的賺錢能力遠高於前妻，並且領到了4個月的遣散費，因此需繼續支付贍養費。不過，考慮到他失業、未來找新工作的難度以及貸款等財務狀況，法官把贍養費降至為每月1000元。

法官也指出，離婚男子也許會認為他結婚9年，離婚後又資助了前妻近9年，已履行了個人義務，不應該繼續為已和他沒關係的人再付出，離婚也是為了讓兩人能繼續各自的生活。法官對這樣的情緒表示同情，但他必須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