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常見3種移民方式

2022年08月17日   •   5814次閱讀

一、新加坡250萬新幣GIP移民

1.概述

有意到新加坡經商或從事GIP移民活動的企業家可通過全球商業者計劃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新加坡移民政策幾經改變之後,現行全球商業者計劃成為新加坡直接移民的惟一途徑。當前中國多數選擇新加坡移民的成功企業家選擇了這一移民方案。

適合人群:成功的企業家

2.GIP移民的優點

a.無學歷要求,申請周期短

除了有成功的創業背景要求外,新加坡GIP移民並無學歷,年齡,語言的要求。投資移民整個申請周期大概是6-8個月,是目前申請新加坡移民的方式中最快、最直接的,也是目前投資移民中速度最快國家之一。

b.一步到位,全家移民

目前投GIP移民可帶配偶及子女(21歲以下)可以作為附屬申請人與您同時通過全球商業者計劃申請永久居留權。父母也可以申請長期探訪准證(LTVP)。

c.投資風險小,無須經營管理

與大部分移民國家拿錢「買身份」不同,新加坡GIP移民要求250萬新幣在政府指定機構,機構有專業經理管理,風險小,回報率高。且政府不收任何申請費。

d.新加坡華人社會,容易適應

稅收極低,藏富天堂。清新的空氣,綠色生活環境。教育強國,英文教學。

3.申請方案

根據規定,可以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案:

方案 A:兩百五十萬元新幣建立新的商業實體,或者擴充現有的商業運營。

方案 B:至少兩百五十萬元新幣予一支全球商業者計劃機構。

4.申請條件

通過全球商業者計劃申請永久居民,必須擁有:

a.豐富的商業經歷

b.成功的創業背景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申請評估標準

a.必須擁有至少三年的創業經歷,並提交公司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b.公司必須屬於在方案A行業列表中的一個或多個商業領域。

c.該公司最近一年的營業額必須達到至少五千萬元新幣,並且最近三年的年均營業額必須達到至少五千萬元新幣。必須以營業額最高的公司作為申報投資計劃的主公司。也可以提交申請人所擁有的其它公司的相關資料以達到營業額的最低要求。

d.如果公司屬於私人所有,必須持有至少30%的股權。申請人在該公司的職責範圍以及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將作為審批的考慮因素。

5.申請人公司所在行業清單:

航空業、新能源業、汽車工程業、化工業、消費產品業、電子業、能源業、工程服務業、醫療服務業、信息通訊產品及服務、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海洋事務與離岸工程業、傳媒娛樂業、醫療技術業、納米技術業、自然資源業、保險安全業、宇航業、航運業、製藥及生物科學業、精密工程業、專業服務業(諮詢、設計等)、藝術商業、體育商品業、家庭理財及金融服務業)

二、新加坡創業准證移民(Entrepass)

1.概述

新加坡的創業移民通過在新加坡註冊公司並取得創業准證後,再進一步通過創業准證辦理綠卡。創業准證也稱做商業入境證(MOM),是新加坡人力部和新加坡標新局(Spring Singapore)共同審查的為外國企業家提供的工作準證,如預備在新加坡設立新企業,則具備申請創業准證的條件,以進一步獲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權,實現創業移民。

2.創業移民優勢

a.公司無需先運作,可獲得創業准證後,才籌備運作公司。

b.投入小,創業准證申請只需要5萬新幣註冊資金。

c.可控性高,公司註冊資金自己控制,公司自己運作。

d.創業准證達到一定要求後,可以替家屬申請家屬准證,小孩可以直接入政府學校。

e.無學歷要求。

3.創業准證申請條件

a.有意向在新加坡創業,並擁有一定的管理經驗。

b.准證批准後,需在新加坡創業。

c.必須是新公司,註冊還未超過6個月。

d.不被政府考慮的創業准證項目:

咖啡店,美食中心,食閣巴剎,酒吧,夜總會,卡拉OK,酒廊,足部按摩,按摩院,中國傳統醫學,針灸,中藥配藥,職業介紹機構,風水師等。

4.創業移民審批標準

公司正常運作12-14個月後,可向政府申請永久居民(PR),能否批准,主要取決於申請者個人條件,以及申請在新加坡公司的運作情況。如公司在沒有為新加坡經濟、員工崗位提供、公積金繳納、稅收等方面作出貢獻的話,在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PR)時將難以批准。

三、新加坡就業移民(EP)

1.概述

在新加坡現有的3種移民方式中,就業移民以申請就業准證來實現其移民目標。新加坡就業准證為新加坡人力部簽發之最高級別工作準證。申請人之准證順利通過後可進一步在新加坡申請永久居留權。

2.就業移民優勢

a.投入小,只要求公司運作良好,無任何註冊資金要求。

b.就業准證批准一般是1-5年。

c.就業准證家屬可直接申請家屬准證。小孩可直接入政府中小學。

d.無學歷要求,年輕的申請者需擁有優秀院校的畢業證書。而年長的申請人必須有更高的薪水以及相應工作經驗。

3.就業移民申請條件

獲得新加坡正常運作的公司以3600月薪以上的薪水聘請。

(也可以自己開公司聘用自己,或收購已經正在運作的公司)

4.關於自雇就業准證(EP)的定義

a.如果是持有公司股份,以公司股東身份申請就業准證(EP),則被定義為自雇就業准證,申請者為公司老闆。

b.如不是股東,僅作為公司董事或者受僱員工提出申請,即是一般就業准證,申請人是公司員工。自雇就業准證與就業准證類型沒有什麼區別,只是申請人在企業中的作用不一樣。由於公司角色不同,申請永久居民(PR)的審批標準就有所不同。

5.就業移民審批標準

員工:正常工作12-14 個月後,可向政府申請永久居民(PR)員工就業准證是否能申請到新加坡永久居民,主要參考學歷、准證類型、薪水、在新加坡時間、在新財產、家庭情況等因素。

股東:公司股東的自雇就業准證(EP)能否新加坡批准永久居民(PR),主要取決於申請者個人條件的同時,還將參考公司是否為新加坡經濟、員工崗位提供、公積金繳納、稅收等方面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