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定停放處不能停腳車？盛港市鎮會釋疑：指示移掉廢棄腳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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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6-19
Source: 獅城新聞

![指定停放處不能停腳車？盛港市鎮會釋疑：指示移掉廢棄腳車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99/16992635.avif?1655571607)





有盛港居民在組屋底層的停放腳踏車處，發現市鎮會張貼通告，稱「腳踏車阻礙公共區域，要求移走」，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盛港市鎮會解釋，這是指示居民將廢棄腳踏車移走，以免對其他居民構成阻礙。

匿名盛港居民向《8視界新聞網》爆料，發現盛港東大道第121座組屋的停放腳踏車區，貼有市鎮會通告，要求移走腳踏車，這讓他感到很奇怪，為何停放腳踏車的區域，不允停放腳踏車。

他問道:「因為那些位置本來就是市鎮讓市民擺放腳車，為什麼現在又貼通告請居民搬走腳（踏）車？」

盛港市鎮會在回應記者詢問時解釋說，是要求腳踏車主人將那些廢棄的腳踏車移走，以免占用停車位。

「因為這座組屋停車位常見到停著一些廢棄腳踏車，市鎮會人員於是在那裡貼了通告，要求這些腳踏車的主人必須在七天內將廢棄腳踏車移走，否則我們將自行將它移走。」

市鎮會也進一步說明，所謂廢棄腳踏車的定義分別是：

1）腳踏車架75%已經破爛、無用、生鏽；

2）除車座和前輪外，其他零件已不見；

3）輪胎漏氣或兩個車輪都不見；

4）車把、踏板、車前叉、車架或輪框已經損壞或歪曲。

市鎮會同時也勸請居民不要隨意將廢棄腳踏車遺棄在公共地方。此外，市鎮會也說，將腳踏車停在組屋外的公共走廊也可能會造成阻礙，在緊急情況發生時影響救援工作。

「我們呼籲民眾將腳踏車停放在組屋底層的指定停車位，或在組屋區里可找到的雙層腳踏車停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