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趁女友不在家非禮「繼女」 雜工認罪 監3年加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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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11-10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0日訊）男雜工趁女友不在家，多次非禮年僅11歲的「繼女」，闖入浴室對她上下其手，事後還給錢作為「封口費」。

女孩啞忍多月才鼓起勇氣向母親告狀，沒想到母親竟以為她只是一時頑皮在開玩笑。

被告是今年62歲的男雜工，他面對3項控狀，指他在2014年6月期間，非禮案發時只有11歲的少女。控方以其中一項嚴重非禮的控狀提控，其他的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被告昨午認罪，被判坐牢3年加鞭刑，但被告已經年過50歲，法官因此以12周的監禁取代鞭刑。

也就是說，被告除了原本的3年監禁之外，還得在牢房裡多呆12周。

案情顯示，被告是在2010至2011年之間開始和受害女生的母親交往，3人同住，受害女生與被告以父女相稱。

被告案發時值夜班，晚上8時出門到了隔天11時左右回家，女生的母親上班時間則是早上9時到晚上10時，因此受害女生下課後大部分時間都和被告單獨相處。

2014年6月至9月之間，被告與受害女生相處時，開始對她伸出狼爪。他起初趁女生在獨自玩手機時，抓住女生的手逼她觸摸他的下體。不久後，他開始趁女生在廁所里沖涼時，闖入廁所對她上下其手，摸她的胸部和臀部，並用下體摩擦她的身體。

被告每次下手後，會塞給女生5元至80元（15至240令吉）的「封口費」，警告她不能告訴母親。女生內心苦苦掙扎，默默忍受，但被告卻一次又一次來犯，女生最終忍無可忍，向好友訴苦，並在好友的鼓勵下向母親告狀，可惜母親不相，以為她只是頑皮開玩笑。

到了隔年2015年12月，被告和受害女生的母親因為財務問題鬧翻，被告這才離開母女。

母女後來在2017年11月16日報案，被告在當天傍晚就被逮捕。

長期被非禮心裡蒙陰影，女生中學上課外活動與男生有肢體接觸後崩潰。（示意圖，取自網絡） 

**心生陰影 與男生肢體接觸崩潰**

長期被非禮心裡蒙陰影，女生中學上課外活動與男生有肢體接觸後崩潰，向輔導員訴苦後才揭發「繼父」惡行。

2017年9月，女生在中學參加課外活動，因為與一些男同學有肢體接觸後感到巨大的壓力，做出偏激的反應。

她後來向輔導員訴苦，說出被告多年前對她的所作所為。輔導員後來聯絡了母親，女生在兩人的鼓勵下到警局報案。

主控官在庭上指出，女生報案後放下心頭大石，勉強正常生活，但還是不時想起事發情況。

主控官也指被告出賣女生對他的信任，還企圖用金錢掩飾行為，罪行嚴重。

**被告以喝醉 不記得為由**

被告指自己「天天喝酒，醉到什麼都記不得」，卻被控方打臉，指他「被調查時卻連細節都記得非常清楚」。

被告在庭上求情時表示，他剛在去年娶了印尼籍妻子，有兩名孩子需要撫養，是家裡的唯一經濟支柱，希望法官能夠輕判。

當法官問被告對於所作所為有什麼看法時，他卻說：「我當時喝醉酒，什麼都記不得了。我天天都會喝酒。」

但後來主控官指出，被告在接受調查時，就連細節都記得非常清楚，被告這才說出自己非常後悔他的所作所為。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自稱是女生父親，對她做出惡劣行為後卻試圖以喝醉為藉口脫罪，他同意控方立場，但由於被告已經超過50歲豁免鞭刑，判他坐牢三年12周。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