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假髮持假證 涉收43騙款 大馬跑腿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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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0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戴假髮、用假證件，40歲大馬男子涉詐騙案，協助向受害者收取14萬元財物，被警方逮捕。

《新明日報》報導，警方前日發布文告指出，警方於上個月29日接到受害者投報，說接到自稱是來自電訊公司M1的不明人士來電，對方稱受害註冊了M1的配套，結果電話線被捲入洗錢案。

當受害者否認曾簽訂配套後，電話隨即被轉接到另外一名自稱是來自金管局的官員。

文告透露，過程中這群騙子錯誤引導受害者，讓他相信自己真的是因洗錢案被調查。他隨後按照指示，把價值約14萬元的現金、黃金和其他財物交給一名40歲男子，藉此證明他的財產來源都是合法的。

反詐騙指揮處和裕廊警署警員調查後，確認收款的是一名40歲大馬籍男子，並在上個月30日逮捕他，今早將他控上法庭。

警方文告指出，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充當跑腿，從受害者那裡收集現金、黃金和貴重物品後再帶回大馬，他也被指使用偽造的公司證件，冒充金管局認證人員。

此外，在收取財物過程中，該男子還戴上假髮，以掩飾其身份。

警方已經注意到有越來越多大馬人越堤來新加坡後，協助詐騙集團從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涉及詐騙和相關罪行的部分罪犯，從去年12月30日起將面對鞭刑懲罰。

警方提醒公眾，切勿將金錢或貴重物品交給身份不明者、或遵從指示將物品放在某處讓他人前來領取，以及不要和他人共享螢幕或分享登錄資料。

## 被控收15萬元勞力士與金戒指



來自大馬的被告王為順（40歲，音譯）今早被控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CDSA）的罪狀。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在4月30日與不明身份人士串謀達成安排，到位於武吉巴督東6道第292A座組屋樓下，向一名71歲男子接收兩隻勞力士表和一枚金戒指。這些財物總值不少過5萬元。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對最高10年監禁，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也可能面對最高12下鞭刑。

控方要求還押被告一周，期間回現場協助調查，以及追蹤被告的同夥。法官批准控方申請，案展至5月8日過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