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在針對彭博社及其記者的誹謗訴訟獲勝後,資深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和貿易與工業(能源與工業)部長陳詩雷(Tan See Leng)每人獲 awarded 14.5萬新元(約11.2萬美元)的法律費用。
本月早些時候,法院裁定彭博社在2024年12月發表的一篇關於高級洋房(GCB)交易的文章誹謗了這兩位部長。彭博社及其記者 Low De Wei 被命令向每位部長支付23萬新元的損害賠償金。
法律費用的具體細節在庭審記錄摘要中向媒體披露。
明細顯示,每位部長在審前準備階段獲賠5萬新元,審判階段獲賠6.5萬新元,審後工作獲賠3萬新元。
誹謗訴訟詳情
該彭博社文章的開頭寫道:「新加坡的超級富豪們正日益將他們在該市國家購買豪宅的行為掩蓋在秘密之中。」
在提到一起30億新元的洗錢醜聞以及與該案相關的犯罪分子如何被定罪、監禁和驅逐出境後,文章稱高端住宅的買家更傾向於讓自己的購買行為不被外界察覺。
隨後,文章點名了陳詩雷博士和尚穆根部長,並提及了他們各自的高級洋房交易。
彭博社和 Low 先生此前對這些指控提出了異議,稱文章討論的是新加坡高級洋房市場的整體趨勢,而非針對部長個人,且並未指稱他們有任何不當行為。
然而,法官駁回了這一論點,認為這篇文章在整體閱讀語境下,將部長的交易與關於「秘密」、「不透明」和「洗錢」的指控聯繫在一起,造成了誹謗性的印象。
法官還駁回了彭博社試圖依賴的英國法律中的「雷諾茲辯護」(Reynolds defence,一種基於公共利益的辯護),指出該辯護並非新加坡法律的一部分。
在被問及法院關於法律費用的命令時,彭博社拒絕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