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手機店老闆用預付卡註冊簡訊應用程式,將戶頭賣給犯罪集團進行詐騙活動,男子為3000元月薪「打工」,負責與顧客接洽,之後更獲加薪月入翻倍,「公司」則在短短7個月內賺了88萬7476元。
被告楊凱振(28歲)面對6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以及有組織罪案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3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前天判處他坐牢4年8個月又2周,罰款8萬3500元。
案情顯示,2022年中,案件主謀徐俊傑(31歲)從中國購買簡訊數據機(SMS Modem),再通過Telegram找非法註冊的SIM卡(俗稱「太空卡」),並使用這些「太空卡」在WhatsApp和微信應用開設匿名帳號。

被告楊凱振。(海峽時報)
徐俊傑通過解調器接收上述應用發來的一次性密碼簡訊,激活帳號後再出售給買家,供其從事包括詐騙在內的各類犯罪活動。他還讓人在Telegram上打廣告,出租一個WhatsApp帳號30天的費用為30美元,微信帳號則為10美元,買家可通過加密貨幣錢包付款。
同年底,徐俊傑為擴張業務,購買了更多解調器,並租下公寓單位作為營運基地。
被告曾在徐俊傑的手機店打工。手機店結業後,被告便在2023年1月,協助徐俊傑經營出售這些非法帳號的生意。被告的職務包括與顧客接洽,將一次性密碼發給顧客,以及處理行政上的工作等。
被告也從徐俊傑口中得知,對方經營的是非法勾當,大部分顧客購買帳號是為了進行詐騙。
調查揭露,該「公司」僅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間,利潤就高達88萬7476元。
在警方後續調查也發現,騙案受害者所接到的詐騙電話號碼,與在這家「公司」起獲的電話卡有關聯。
被告起初的月薪為3000元,但自2023年5月起月薪翻倍至6000元,前後共賺取了8萬3500元。
後來,徐俊傑的生意越做越大,甚至引入外部投資,最終將「公司」轉交給他人接手經營。不過,他每月仍有1萬元進帳,用於補償其前期投入的創業成本。(人名譯音)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指出,被告不是集團領導,他只是領薪水的員工而已,因此罪責較低,希望法官輕判。
控方在陳詞時則指出,被告明知參與的是非法勾當,依然選擇加入,為了利益鋌而走險,並從中賺取了可觀收入。
控方認為,被告實際上是犯罪組織成員之一,參與組織每天的運作,還邀他人加入一起犯案,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至少64個月。
警5個月接2393受害者報案
警方在5個月間接獲2393名詐騙受害者的報案,他們共損失逾5000萬元,所接到的詐騙電話號碼,與警方從被告「公司」起獲的電話卡有關聯。
反詐騙指揮處於2024年5月29日進行突擊,在位於卓源路一帶的修車廠起獲了2萬4000張SIM卡、27個簡訊數據機、7個電腦螢幕和7部手機等。
調查顯示,警方在2024年1月至5月間,接獲2393名詐騙受害者的報案,他們共損失5108萬8066元。受害者稱他們落入投資、假政府官員、網絡愛情等詐騙陷阱。
調查也揭露,購買WhatsApp和微信帳號的顧客來自大馬、柬埔寨以及緬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