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過去2個月內,3人因涉及走私動物被判監,其中一名28歲女子因無執照圈養動物供出售,成為獅城首名被判監者;另一名33歲男子則因同類罪行被判兩周監禁,是迄今最重的刑罰。
國家公園局昨早發文告指出,今年8月至9月期間,共有3人因涉及走私動物的罪行被判入獄。
《新明日報》曾報道,其中一起案件,28歲的黃秀婷與34歲丈夫林元錦為了賺錢,於2023年從大馬走私幼犬進入新加坡出售。
調查顯示,2023年10月至12月期間,夫妻倆把走私入境的幼犬養在他們位於後港的組屋單位,並通過社媒帳號宣傳出售,也安排潛在買家到組屋樓下看狗。
2023年12月27日清晨5時許,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在兀蘭關卡檢查他們的一名同謀所駕駛的車輛時揭發此案,發現5隻被走私入境的年幼博美犬。

女被告黃秀婷。(檔案照)
黃秀婷於8月5日承認5項牴觸動物與飛禽法令罪名,被判坐牢19周又3天,罰款5000元。其中包括一項在無照場所圈養動物供出售的罪名,被判坐牢3天與最高額罰款5000元。林元錦認罪後也被判相同刑罰。
另一起案件中,33歲男子班蒂安被發現將走私動物圈養在住處,準備轉售。當局搜查他的住家時,起獲14隻動物,包括12隻不同品種的狗,以及兩隻英國短毛貓。這些動物由跨國走私集團從泰國經馬來西亞走私入境新加坡。
班蒂安於8月17日承認9項牴觸動物與飛禽法令罪名,被判坐牢24周。其中,他因在無照場所圈養動物供出售,被判坐牢2周。這是目前針對這項罪行所判的最重刑罰。
案件也涉及25歲男子周志豪,他從班蒂安住處領取走私動物,再轉售給獅城買家。他於9月1日承認一項觸犯相關條例的罪名,被判罰款4000元。(人名音譯)
走私動物都被發現處於惡劣環境
2起案件中的走私動物都被發現處於惡劣環境,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和折磨。數隻狗的犬細小病毒檢測也呈陽性,這種傳染性極強的病毒常見於未接種疫苗的幼犬。
第一起案件中,夫妻倆走私的5隻幼犬,其中兩隻被放在寵物提籃內,提籃則置於塑料儲物箱內,另3隻則在提籃外。獸醫檢查報告顯示,5隻幼犬都感染犬細小病毒。
第二起案件中,班蒂安走私的14隻貓狗被關在籠子和寵物提籃內,並在組屋晾衣處堆疊,最高達三層。
它們每次被圈養約兩至三周,只有在運動或清理籠子時,才會被放出來短時間活動。其中一隻狗感染犬細小病毒,另一些動物因健康狀況欠佳,需要獸醫治療。
此外,公園局強調,新加坡對非法貿易及進口動物採取零容忍立場,無論涉案者在走私鏈中扮演什麼角色,都將依法追究責任。
該局指出,被走私的動物往往在擁擠、通風不良的環境下運輸,部分甚至會被注射大量鎮靜劑,以減少叫聲和活動,避免被當局發現,最終可能導致健康惡化、受傷甚至死亡。
該局呼籲有意飼養寵物的公眾向動物團體領養,或從持牌寵物店購買,切勿向通過社交媒體或網絡平台經營的無牌賣家購買寵物,並提醒,協助將寵物非法進口到新加坡的買家,同樣可能被提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