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奇案里程碑式結局：同性戀爸爸成功「認領」親生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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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12-17
Source: 獅城新聞

親生父親卻無法合法領養兒子？一樁發生在新加坡的「奇案」終於有結果了......

今天（12月17日），新加坡高庭三司宣布裁決結果，准許一名本地醫生和他的同性伴侶，領養通過代孕生出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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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為了這一天，這對同性伴侶等了**4年。**代孕在技術上不是問題，在法律上卻是大問題。此前，在新加坡法律規定下，父親一直無法領養親生兒子，「認祖歸宗」過程一波三折。

**花重金赴美育兒**

申請領養權的這名同性戀醫生，今年46歲，他和同性伴侶從2003年便開始同居。兩人交往十年後「想要孩子的意願越來越強」。

他們曾經考慮過收養，但是在新加坡同性伴侶被允許收養孩子的情況相當少見。在本地單身男子可以收養孩子，但是他們並不想用個人身份申請，也不想在孩子成長過程中，隱瞞兩人的關係。

於是他們決定遠赴美國，花了**20萬美金**，找代孕產子！通過體外受精，醫生讓一名外籍女子懷孕。9個多月後，他們飛赴美國，見證了兒子的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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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伴侶充滿了愛和歡樂「突然生活有更多的意義」。然而，沉浸在幸福中的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觸犯了**新加坡禁止海外代孕的法律**。

**不被法律認可的孩子**

興奮的同性戀醫生，想要以親生父親的身份，向新加坡官方申請領養孩子，並讓移民局批準兒子公民身份，現實很快給了他重重一擊。

從新加坡法律上講，孩子屬於非婚生子。並且生母是外國人，**不可以自動成為新加坡公民**。孩子只得拿著LTVP的身份，每6個月一續簽，留在這對同性伴侶身邊。

更令這位醫生沮喪的是，他們也無法獲得孩子的**領養權**。

2014年，醫生開始申請正式領養兒子，2017年新加坡家事法院駁回了這名醫生的請求，法官表示根據本地領養法令，**領養過程中涉及金錢交易和報酬都是違法的。同時，新加坡法律明確規定，人工受孕法只限於已婚夫婦**。在新加坡，同性無法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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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讓這對父子關係合法化，是對非婚生子和有償代孕的鼓勵，和新加坡的社會價值觀不符，因此並未批准領養。

**再次上訴，終於獲得領養權**

親生兒子無法「合法」地在新加坡生活，讓這對戀人相當沮喪。今年1月4日，他們**再次選擇上訴**。

因為醫生和伴侶都是新加坡人，他們「在這裡出生成長，接受教育，在新加坡軍隊服役」，非常渴望新加坡當局讓他們和孩子能夠名正言順地生活。

他們的遭遇也得到了社會的廣泛同情。網友們紛紛表示，希望孩子可以有個完整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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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網友開始宣洩對判定雞姦罪成立的新加坡377A法律的不滿

![新加坡奇案里程碑式結局：同性戀爸爸成功「認領」親生兒子](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365/13650182.avif?1580438536)





就在今天（12月17日），歷經近一年的時間，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在長達146頁的判詞中公布了結果。

最終，三司認為，各方證據顯示，法庭准許男子取得領養權，就能大大提升孩子的福利，因此三司最終決定**批准男子申請**。

**新加坡首例同性戀伴侶領養案例**

這是新加坡首例同性戀伴侶領養親生孩子成功案例，在同性婚姻、性行為違法的新加坡，被澎湃評價為「具有里程碑意義」。

新加坡法院首席大法官桑德里什·梅農（Sunderesh Menon）在其判決中表示，這樣的判決並不是出於「**對上訴人及其伴侶既定關係的認可**」，而是出於「**促進兒童的福利，將其福利放在首要地位**」的考慮。

如何保障孩子的利益，以及領養申請是否會違反新加坡對婚姻與家庭組織的公共政策等問題，都讓這個案件有難度去權衡。

根據新加坡法律，單身人士或已婚夫婦才可領養兒童。然而，由於上述男子不能合法與其伴侶結婚，他依舊是以個人身份進行收養。

生育兒子易，領養兒子難！在現代科技和法律及人倫的框架下，出現了親生父親無法認領兒子的怪問題。今天，新加坡法庭可以說是創造性地解決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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