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斑馬線前沒停下 撞死女騎士 拖車頭司機監8個月吊照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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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0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53歲拖車頭司機在斑馬線前沒查看路況，結果撞上一輛電動腳車，他感覺到拖車頭碾過東西才下車查看，驚見女騎士倒地一動不動，並在送院後傷重不治。

被告方來昌（音譯）承認一項疏於注意路況導致他人喪命的罪行，本周一被判坐牢8個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8年。

這起車禍於去年12月17日早上7時28分發生，地點在義順2道轉入義順7道的斑馬線處。

調查揭露，被告是拖車頭司機，案發當天清晨5時就起身上班，約早上7時10分開著拖車頭到忠邦民眾俱樂部去取機架，送到位於大士的工廠。當時，拖車頭加上機架共15.6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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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點位於義順2道左轉進入義順7道的斑馬線處。（谷歌地圖截圖）

被告過後來到義順2道往坎貝拉連路的路段，從最左邊的車道進入左轉的支路。

與此同時，一名婦女騎著電動腳車，也來到同一個斑馬線，在沒停下檢查路況下，直接騎過斑馬線。

從庭上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可見，被告同樣沒在停車線處停下檢查路況，直接駛入斑馬線處，結果撞上電動腳車。

被告並沒有注意到電動腳車，當他聽見撞擊聲，又感覺到拖車頭碾過東西，下車一看，才發現女騎士已一動不動地躺在馬路上。被告立即報警與叫救護車。

被告承認當時注意著右邊的車輛，沒有注意到電動腳車從左邊駛來，因此撞上對方。

女騎士送院搶救，但當時已沒了脈搏，於同天早上8時10分宣告不治。

**女騎士也沒有停下**

控辯雙方都點出，女騎士也沒有停下，且司機視線被遮擋。

主控官指被告自1999年起就有多項違反公路交通法令的罪行，大多都是開著大型車輛時犯下，如超速駕駛、不小心駕駛、沒有遵守停車線等。

雖沒在停車線前停車的部分算是重犯，但考慮到死者當時同樣沒停下檢查路況，且被告的視線受樹籬和支撐地鐵軌道的柱子影響，主控官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8個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8年。

被告的代表律師也同樣指出死者沒有停下查路況，以及被告視線被影響，且強調被告最後一次違反公路交通法令的行為，並沒有釀成車禍，因此懇求法官從輕量刑。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8個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