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桑拿房已拆但雜物仍在 實龍崗屋主將面對執法行動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PrEEX
Published: 2024-07-17
Source: 獅城新聞

![桑拿房已拆但雜物仍在 實龍崗屋主將面對執法行動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7/17479271.avif?0)





民防部隊走訪組屋單位。（圖：CNA）

在組屋走廊裝置桑拿房的屋主雖已將桑拿房清除，但由於走廊雜物仍在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因此將面對執法行動。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有網民指實龍崗中路第427座一間組屋單位外出現桑拿房，住戶據悉是一對母子。單位女屋主在上周三（10日）聯繫市鎮理事會，要求拆除桑拿房，拆除工作於隔天（11日）下午完成。

走廊仍有沙發和木櫃等 

不過，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記者走訪事發單位發現，桑拿房清除後，單位外的公共區域仍存放許多盆栽、沙發和木櫃。

民防部隊今天（16日）答覆CNA詢問時表示，當局在接獲通報後，於上周四走訪事發單位進行檢查，結果發現該單位還違反了其他消防安全規定，包括在走廊存放物品。

民防部隊說：「（民防人員）在檢查的過程中，發現桑拿房的結構已被拆除。然而，有其他幾處仍違反消防安全的情況，包括在公用走廊上存放物品，導致樓梯逃生通道受阻。」

「民防部隊將對責任方或責任單位，採取後續執法行動。」

根據我國消防安全條例，違反消防安全規定者，將收到一份作為警告的通知書，要求糾正火災隱患。

如果違規情況嚴重，有關當局則會向當事人發出「違法通知書」，要求當事人在糾正行為後，罰款最高5000元。

沒能糾正行為的人，則可能被控上法庭，若罪成或被判罰款最高1萬元、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居民有責任確保逃生通道暢通 

根據規定，組屋住戶應確保公共走廊上有至少1.2米的暢通逃生通道，住戶也不應在電梯口和樓梯等公共區域放置物品。

民防部隊表示，希望藉此機會提醒公眾，雜亂無章的公共區域可能會阻礙居民疏散，並在火患發生時妨礙消防工作。

當局也建議居民，若是想清除大件物品的話，可以聯繫市鎮會幫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