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交通部長易華仁。(圖:CNA/Syamil Sapari)
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日前提出的刑事檢討今天續審,易華仁一早再度現身高庭,親自出庭聆訊。
易華仁昨早(19日)約9點抵達高庭。
易華仁本月5日通過高級律師文達星向高庭提出刑事檢討,申請高庭諭令控方在案件開審前分享所有證人的附條件書面陳詞(conditioned statements)。
文達星當時表示,這是為了辯方(易華仁)能更好的為審訊做好準備,也能確保審訊的公正和公平性,更可以縮短審訊時間,儘快了結本案。
不過,控方反駁指已按照刑事訴訟法和辯方的要求提控足以讓辯方為審訊做好準備的資料,當中就包括控狀、證人名單和證據清單等。
審理這次刑事檢討的洪承利法官當時聽取了控辯雙方的陳詞後,表示將擇日發表裁決。
刑事檢討程序昨天在高庭複審,預料法官將會發表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