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恐嚇要自焚毀前女友人生 男子監38個月1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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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10
Source: 獅城新聞

![恐嚇要自焚毀前女友人生 男子監38個月14周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4/17441111.avif?0)





31歲的被告多次發簡訊恐嚇前女友。（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男子頻頻給前女友發恐嚇簡訊，稱將買汽油自焚，還要上門傷害她的父親，結果前女友報警後，男子在警方上門調查時跳窗逃跑，當場被捕後送院。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許輝聰（31歲，譯音）共面對10項控狀，他昨日承認其中6項包括蓄意傷人、恐嚇、蓄意重傷他人、牴觸公路交通法令以及不配合錄口供的罪名。他所面對的另外4項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調查揭露，去年8月1日晚上9時32分至11時27分之間，被告的前女友（28歲）在嘉賓達街（Carpenter Street）和朋友喝酒，但卻不斷收到被告的來電和簡訊。她看見有貌似被告的身影在附近徘徊，決定報警。

警方抵達後，前女友給警方看被告發給她的簡訊，內容包括「我會買汽油，然後去你家，把汽油倒在我身上，接著點火。在我點火前，我會拍視頻發給你」、「你父親會死」、「我會毀了你的人生」等。

警方當時在嘉賓達街附近搜查，但沒有找到被告，隔天早上11時45分找上被告的家。

警察查案時 被告跳窗逃 

當警員正在核對被告的身份資料時，他突然跑進房間，從房間的窗戶跳出去，再跑到直落布蘭雅通道第77座組屋，最終在該組屋的12樓被捕。

被告雙腳腳踝畸形、腳趾擦傷，懷疑右腳骨折，警方便送他到醫院接受治療。

現任女友為被告生下一子 

律師黃國彥為被告求情時說，他的現任女友在他被還押期間為他生下一子，被告希望能早日出獄把女友娶過門，當個好爸爸。

法官下判時循循善誘，希望被告下次被激怒時會想到後果，學會克制自己的情緒，最後判他坐牢38個月14個星期，吊銷各級駕照3年。由於他在假釋期間犯案，必須得多坐171天的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