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反對黨領兼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前天(17日)被判向國會特權委員會撒謊罪名成立,他負責服務的友諾士區居民對此看法不一。(圖:洪霈珊)
國會反對黨領兼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前天(17日)被判向國會特權委員會撒謊罪名成立,他負責服務的友諾士區居民對此看法不一,有的堅信他為人勤懇,有的則說難免會對他的誠信產生懷疑。
畢丹星是阿裕尼集選區議員,負責友諾士區事務。《8視界新網網》記者前午走訪友諾士區的勿洛水池路一帶。從小就住在這一區的26歲居民余謹全認為,畢丹星是一位好的領導人,他對畢丹星的看法,不會因為這次案件而受到影響。
「我個人跟他(畢丹星)有過幾次對話,我覺得他的看法都很好,所以我認為他是一位好領導,他能很好地帶領黨。我對他的信任依舊。」
住在這裡近十年的方小姐則指出,畢丹星為選區做了很多事,為人也和藹可親,這起案件和判決應該不會動搖支持者對他的看法。
「他會儘量幫助你,每次有接見選民活動時,他都會坐下來問你『你現在遇到的問題是什麼』,然後他的團隊就會跟進。」
她接著說:「我個人沒有因為這起事件而有反感(之類的感覺),我也相信他的支持者應該會因為他可以繼續競選而感到很高興。」
選舉局受詢時表示,取消一名議員資格的標準是基於單一罪行的判刑。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條件是被判處坐牢至少1年,或罰款不少過1萬元。而如果一名議員面對多項控狀,而每項控狀的判刑沒有達到這個條件,他就不會被取消議員資格。在這種情況下,針對不同罪行的判刑是不能合併計算的。
畢丹星在《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下被控兩項控狀,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作偽證,前天(17日)被判罪名成立,每項控狀被判處7000元最高罰款,共1萬4000元。
由於畢丹星的單項控狀罰款沒有超過1萬元,這次裁決不會影響他的國會議員資格,他也可以參加來屆全國大選。
受訪居民: 難免對他和工人黨誠信產生懷疑
另一方面,也有居民持不同的想法。
住在該區約40年的53歲行政人員翁金燕就說,難免會對畢丹星或工人黨的誠信(integrity)產生疑慮。
「可以給機會,可是一定會有一點點的疑慮,我主要關切的是他們的誠信,都可以鬧到上法庭,鬧到這麼大,有一點羞恥我覺得。」
她也說:「我覺得他是成年人了,需要為講過的話負責。」
住在該區已有近30年的64歲半退休人士吳先生則說:「他也是(需要)負一點責任,不過我覺得也不會影響他人的品質,可能一點點。」
他也說:「我同意( 工人黨前秘書長)劉程強的看法,他(畢丹星)經驗不足,處理得不好,影響到他的處理方式。不過整體來說,品質方面不會說很差啦,只是說還是要自我提醒。」
如常出席接見選民活動
畢丹星一般每個月的第一和第三個星期一都會到勿洛水池路第615座接見選民。據記者觀察,畢丹星今天照常出席活動。

畢丹星2月17日照常出席活動。(圖:張慧仙)
畢丹星在《國會(特權、豁免和權力)法令》下被控兩項控狀,指他在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作偽證,今天被判罪名成立,每項控狀罰款7000元最高罰款,共1萬4000元。
畢丹星在判決出爐後在個人專頁和媒體採訪中表示,他已提出上訴,並且他有意繼續參選來屆全國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