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將特定網絡傷害行為 列為法定侵權行為

2024/11/23   •   730閱
馬來西亞政府擬議加強網絡安全,將特定網絡傷害行為列為法定侵權。旨在為受害者提供更明確的法律依據,包括網絡騷擾、濫用親密圖像等。政府還探討提供網絡受害者肇事者信息,以追究責任,保障網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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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路透社/Dado Ruvic/Illustration)

政府擬議多項措施加強網絡安全,包括將特定的網絡傷害行為列為法定侵權行為。

律政部和數碼發展及新聞部針對加強網絡安全的新法律和措施,展開公眾諮詢活動。

法定侵權行為是根據立法而不是普通法界定的侵權行為。這項建議明確了特定網絡傷害的法律立場,讓受害者能有更明確的法律依據入稟法庭提出民事訴訟。他們可以向肇事者,相關網站或網頁的管理者,或者平台索賠。

這些特定的網絡傷害行為包括:網絡騷擾、濫用親密圖像、假冒他人身份、濫用虛假材料等。

另一方面,政府也在探討向那些提出投訴的網絡受害者提供肇事者的用戶信息的可行性。

受害者可以向負責投訴機制的新政府機構申請披露肇事者的用戶信息。機構進行評估後,可向符合條件的受害者提供信息。

政府意識到網絡匿名機制能讓弱勢者或群體在無需懼怕被報復的情況下暢所欲言。不過,這個機制也可能被不良分子濫用,對受害者進行攻擊而不用擔心後果。這導致受害者要討說法或尋求補償時面臨困難。當局相信,加強問責制度不僅能阻嚇施害者,也能改善用戶的整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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