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幫女兒拍照 無照操作無人機 男子遭罰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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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1-03
Source: 獅城新聞

![為了幫女兒拍照 無照操作無人機 男子遭罰款4000元](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3/17535723.avif?0)





男子為了替女兒拍照而無照操作無人機，結果遭罰款。（聯合早報圖） 

（新加坡訊）為了給女兒拍照，46歲男子在距離新加坡空軍基地5公里的區域內，無照操作無人機，結果7分鐘後就遭新加坡民航局偵測到，前天被判罰款4000元。

**事發地點距離空軍基地5公里內**

來自菲律賓的被告費爾南德斯（46歲）承認一項牴觸航空法令的控狀。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5月29日下午6時許，地點是宏茂橋鎮東公園（Ang Mo Kio Town Garden East）。

案發時，被告是一名高級船舶電機工程師，擁有一架重達249克的迷你無人機。

事發當天，被告帶著女兒抵達事發地點後，開始啟動操作無人機，用於拍攝女兒和周邊景色的視頻與照片。

約7分鐘後，新加坡民航局行動指揮中心偵測到事發區域有人操作無人機，在高空中飛行約1分鐘。該地點與實里達空軍基地相距4.14公里。

兩名輔警隨後被派往事發地點進行調查。兩人抵達後，發現被告拿著無人機操控器，正在操作無人機。

被告隨之承認是這架無人機的主人與操作者，他沒有飛行無人機的許可證。

被告稱，知道無人機的重量較輕不需要註冊，但不知道其他關於操作無人機的規定，因此以為可以隨時操作無人機。

根據航空條例，被告在沒有獲得相關許可證的情況下，在距離實里達空軍基地5公里內，為了娛樂消遣操作飛行無人機，因此觸法。

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他向法官求情時表示，已經知道錯誤，並準備好繳付罰款，懇請法官從輕發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