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度偷渡入境 印尼男子坐舢板中途跳海游至樟宜岸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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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3-01
Source: 獅城新聞

## 三度偷渡入境 印尼男子坐舢板中途跳海游至樟宜岸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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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CNA）

兩度非法入境我國，37歲印度尼西亞男子在被遣送回印尼後，第三次「故技重施」，花600萬印尼盾（約513新元）乘坐舢板，中途跳下游來新加坡，被判監禁四個月和五下鞭刑。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37歲的印尼籍男子Yusoff Ishak昨天（29日）承認一項《移民法令》下無有效通行證入境新加坡罪名，另一項非法入境我國罪名在法官判刑時也被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曾因非法入境我國和其他關卡相關罪行被判坐牢十個星期，四下鞭刑和罰款1000元。服刑期滿後，他於2022年1月搭渡輪被遣送回印尼峇淡島。

不過，被告在峇淡島時，儘管知道不可以在沒有書面許可的情況下入境我國，被告仍決定在去年12月非法入境我國找工作。

他支付船夫600 萬印尼盾（約513新元）後坐舢板，並在前往我國的途中跳海，游泳到樟宜岸邊。

這是被告第三次非法入境新加坡，最早一次發生於2016年12月。法官把他形容為一名頑固不化的罪犯。

除被告外，另有兩名印尼男子31歲的La Haji和25歲的Cimun，昨天也因非法入境我國被判坐牢和鞭刑。

三人均沒有代表律師，並請求法官從寬處理，縮短刑期，但都沒解釋為什麼非法入境我國。

沒持有效通行證入境我國可被判處監禁最長六個月和鞭刑三下。如果罪犯無法被鞭刑，則可被判罰款高達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