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換車道釀禍致摩哆騎士重傷　陳之財認罪判監5天吊銷駕照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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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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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前藝人陳之財因在快速公路上走錯路，突然切換車道導致後方摩哆閃避不及猛撞，造成21歲騎士重傷。他昨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入獄5天及吊銷各級駕照5年。

現年63歲的陳之財於今年1月14日被控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疏忽行為致重傷）的控狀。他昨午身穿白色上衣，在律師陪同下抵達法院。面對媒體鏡頭，他坦言心情緊張，並衷心祝願傷者早日康復。

《聯合早報》報導，案情顯示，這起車禍發生於2025年3月4日中午約12時09分，地點是亞逸拉惹快速公路（AYE）朝中央快速公路（CTE）方向的路段。

當時，涉案路段分為前往CTE/SLE（實里達快速公路）及岌巴路（Keppel Rd）的岔路。陳之財行駛在通往岌巴路的第4條車道，但他原定計劃是前往CTE。

當發現走錯車道後，他將車速減慢至幾乎停下，試圖跨越兩條車道之間的白色「人字形」導流線（Chevron Markings），切入左側第3條車道。豈料，後方一名在第4車道行駛的21歲騎士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其轎車。

車禍發生後，陳之財立即停車協助傷者，傷者隨後被送院治療。

醫療報告顯示，傷者右手及手腕骨折，雖無永久性殘疾，但手術後需留院兩天，並獲髮長達99天的住院病假。

**律師：公眾人物承受巨大輿論壓力**

代表律師陳俊良與黃國彥在求情時指出，陳之財當時純屬一時判斷失誤，並非魯莽駕駛，且事後積極配合調查及施援。

律師也強調，作為公眾人物，陳之財自面控以來飽受公眾輿論壓力及嚴厲指責，形象受損導致錯失許多工作機會，這本身已是極大的懲罰。

儘管辯方懇求法官輕判不超過3000新元罰款及吊銷駕照不超過5年，但法官經考量後，仍判處其入獄5天及吊銷駕照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