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總裁與夫離婚 法官：妻贏名車套現夫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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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2-0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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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爭議的是圖中的同款保時捷。（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女總裁與丈夫離婚，爭約576萬元婚姻資產，當中包括前者曾在銀行抽獎中贏得的一輛保時捷跑車，而出售跑車所得算是妻子或夫妻兩人的貢獻，成庭上爭議點。 

《新明日報》報導，新加坡高庭判詞顯示，這對夫妻結婚27年，育有3名已成年的孩子，妻子是名首席執行員，月入1萬9900元，丈夫則是名總經理。

新加坡高庭上個月中審理兩人離婚分婚姻資產事宜，並下達了臨時裁決，不過兩人對婚姻資產的分配有歧義。

根據計算，夫妻兩人的婚姻資產總價值576萬4613元，包括485萬6630元的私宅婚房、妻子33萬7287元公積金、以及丈夫33萬9893元公積金。

當中，妻子早前在一家銀行舉辦的抽獎中，贏得一輛保時捷跑車。妻子將跑車賣掉套現8萬3269元，並將它當做購買私宅的一部分資金。

這筆8萬3269元的現金，應算是妻子或夫妻兩人的貢獻，則成了庭上的爭議點。

法官：婚內中獎也是姻緣運 

法官在判詞中解釋，婚姻期間抽獎中了獎就如同婚姻本身，是一種姻緣運，算是婚姻資產的一部分。

法官指出，如果這筆橫財用於採購，就算是兩人聯名購買，在此案中，跑車出售所得用於兩人的私宅，所以獲益者並非僅是妻子，8萬3269餘元也應是歸為夫妻兩人的貢獻。

最後，在考慮到夫妻兩人的金錢和非金錢貢獻後，法官判妻子分得59%婚姻資產，丈夫分得41%。 

夫：妻有分散資產之嫌 

丈夫指妻子有分散資產之嫌，10個月內將40萬元存款提走，法官判丈夫能分得多5%的婚姻資產。

丈夫向法庭提出申請，要妻子針對提出的大筆存款提出解釋，不過妻子不是說她不記得，就是用存款還帳單。

由於妻子沒有出示書面證據，丈夫要求法庭做出對妻子不利的推斷（adverse inference）。

法官指出，妻子月入有1萬9900元，10個月內卻能提走40萬元存款，平均一個月提走4萬元，是妻子一倍的薪水，認為妻子有別的收入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