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三讀通過國民服役徵召及雜項法案

國會三讀通過國民服役徵召及雜項(修正)法案。
國會三讀通過國民服役徵召及雜項(修正)法案。
國民服役人員將能正式通過電子渠道例如手機短訊,收到通知和命令並直接回復短訊,或登入國民服役入口網站,確認自己已收到通知。
國防部高級政務部長王志豪在國會表示,如果服役人員沒有回覆第一通手機短訊,當局會發送第二通。如果還是沒有收到回復,當局會把書面通知寄送到收信者的登記地址。目前大約75%的服役人員,在接到第一通或第二通短訊通知和命令後就回復確認。
「這些電子服務方式也具有同樣的推定法則,認定國民服役徵召法令的通知和命令,在傳送後的一定時間內,接收者已經收到並已閱讀。推定法則確保接收者不會在通知和命令通過適當的管道發出後,還假裝不知道自己的國民服役義務。」
法案的主要修正條文還包括,有國民服役義務的公民和永久居民,從13歲起就必須遵守出國准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