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勞遭托架砸死 吊運督工判監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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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03
Source: 獅城新聞

![外勞遭托架砸死 吊運督工判監6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8/17682777.avif?0)



致命工傷事故地點在位於加文納路的南北交通廊道工地。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吊運督工違規指派非團隊成員協助起重作業，結果該名同事在過程中被重達1300公斤的氣瓶托架砸中，送院後不治。督工因疏於執行安全措施，被判監禁6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33歲的孟加拉籍吊運督工謝赫被控一項牴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罪名，並於8月1日在國家法院承認控罪。

這起致命工傷事故發生於2023年9月16日上午約10時45分，地點為加文納路的南北交通廊道建築工地。

違規指派非吊運人員協助作業 

死者是41歲的孟加拉籍客工拉赫曼（Rahman Md Habibur），受僱於Royale Construction Pte Ltd。謝赫則是LT Sambo Co. Ltd的吊運督工，案發時已任職8年。

事發當天，謝赫向團隊成員包括起重機司機、兩名信號工和吊運工，講解作業注意事項，如起吊順序、使用正確設備、發出適當信號等。

然而，作業期間他卻擅自找來非團隊成員的拉赫曼協助，後者站上羅里車斗與信號工一同準備作業。

兩人輪流卸下羅里上的物品時，拉赫曼未妥善使用吊索，吊起的物品纏繞到旁邊一個裝有1300公斤氣瓶的托架，導致托架倒下砸中他。

其他工人迅速將托架吊起救人，惟拉赫曼送院後於下午2時20分不治，死因是多處重傷。

疏於監管 導致致命意外 

控方指出，謝赫作為督工，未確保基本安全規範，包括未阻止死者與信號工站在作業區車斗內、未優先處理高風險物件，也未確保工人維持3米安全距離。

謝赫在庭上表示懊悔，強調他與死者關係親密，絕無故意，事後亦未逃避責任，懇求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