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妻迅速再婚 男子入稟法院要求停付生活費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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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4-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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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獅城婦女憲章（修正）法案，男方可在女方改嫁的情況下停止支付生活費。（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美國男子離婚後答應前妻每個月1萬美元的生活費，但對方離婚7個月就已改嫁，如今獅城法院批准男子停止支付贍養費。

《聯合早報》報道，這名美國男子前後給了50萬美元後忍無可忍，入稟法院要求「止損」獲批。

根據獅城家事法院判詞，這對男女結婚超過30年，男方是美國人，1999年之後在新加坡工作，判詞並未說明女方國籍。

女方於2015年之後一直在美國居住，兩人分居後，雙方在2018年同意離婚。

由於在新加坡工作多年，男子決定在當地辦理離婚手續。當時都是50歲出頭的兩人在2019年8月完成手續時，已經分居超過3年，算是和平分手。

女方是名房屋經紀，收入微薄，所以離婚後，男子遵照法庭發出的臨時裁決（interim judgement），每個月支付女方1萬美元的生活費。

這樣的安排持續幾個月後，男子意外在2020年3月左右，得知女方竟然已經改嫁。此時，兩人離婚才7個月左右。

男子雖然發了簡訊給女方表達不滿，但仍繼續支付生活費。直到2023年10月，男子才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停止支付對方生活費，而他當時已經給了約50萬美元。

根據獅城法律，1996年之前，離婚後就算女方改嫁，男方仍得付贍養費，只有女方去世，男方才無需繼續支付。

當地婦女憲章（修正）法案在1996年通過後，男方可在女方改嫁的情況下停止支付生活費。當時的獅城社會發展部長就指出，這樣修法是「合理和公平的」。

承審法官發表裁決時就引述上述婦女憲章，批准男子申請。男子表示不會要求女方歸還她再婚之後收到的生活費，法官認為這個舉動合乎情理。

法官也說，兩人離婚時原本是和平分手，想不到離婚數年後會因生活費對簿公堂，既然男女雙方如今都已再婚，希望此事也能告一段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