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經理申訴:「霸王租客」欠5000新元租金竟鬧失蹤

2020/01/06   •   3403閱
房東申訴,一家四口租賃公寓拖欠租金及水電費逾2000元,並切斷水電煤氣供應後,報警求助。房東已通過小額賠償庭申請,但租客持續不理,導致房東需額外支付費用及處理停水停電問題,凸顯租賃糾紛風險。

男經理申訴,一家四口租下公寓不到四個月,拖欠5800元租金等費用,未還超過2000元水電費,還切斷家中水電和煤氣供應,憤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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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已經針對租客一家四口拖欠租金報警。(受訪者提供)

房東張先生(36歲,經理)敘述,去年7月決定出租位於榜鵝的執行共管公寓單位,8月1日就和49歲的沈姓男租客、妻子與兩名成年女兒簽約,一家四口隨後搬入單位。

「男租客搬來時,我們向他收取2700元的定金,他卻要求隔一周分兩次還,當時感覺奇怪,畢竟也不是什麼大數目,但他最後還是有交定金與首月租金,所以不疑有他。」

豈料,租客在接下來的兩個半月卻一再拖延交租,張先生忍無可忍,要求對方搬走,但讓他們延至11月30日進行交接,並全數償還拖欠的租金。

結果到了交接當天,租客就鬧失蹤,把鑰匙等丟在餐桌上不見人影,錢也沒還,還切斷了單位的水電以及煤氣供應。

2210元水電費未還

「兩個半月來,他們欠了5800元租金,我們還發現他從搬進來就未支付水電費,累計2210元的欠款。」

張先生通過房屋經紀屢次追討欠款,即便告知已報警,但對方已讀不回,只好到小額賠償庭,要求對方出庭面對,案件將在下個月審理,但租客至今也沒理會。

他接下來必須和妻子輪流請假,等相關工作人員來重啟水電煤供應,還要自掏腰包支付100元費用。

「這家人可能非首次這麼做,希望通過此事能警惕其他屋主。」

記者:魏宋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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