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歲女童遭母親男友性侵 　鼓起勇氣向母求助被斥責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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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21
Source: 獅城新聞

![10歲女童遭母親男友性侵 　鼓起勇氣向母求助被斥責撒謊](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6809.avif?0)





（新加坡訊）10歲女童遭母親男友性侵近一年後終鼓起勇氣告訴母親，反被後者斥責撒謊；女童繼續受害，直至轉向其他家人求助，方逃出魔掌，法官嚴懲涉案男子坐牢24年，受害女童的母親聞判哭成淚人。

性侵女童的男子(54歲）面對性侵、非禮和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等七項控狀。他拒絕認罪，早前在高庭受審後被判罪成，昨日被判監禁24年。

庭上揭露，遭遇性侵害對女童造成嚴重傷害，尤其向親生母親求救卻反被斥責，令她承受遭至親背叛的傷痛。

案情於2021年2月至隔年2月間發生。審訊揭露，受害女童母親在案發時從事清洗墳場墓碑的工作，與被告是同事，也是男女朋友關係。兩人2021年中起同居，女童與弟弟也同住一個單位。

2021年2月的某個清晨，被告在屋內對當時年僅10歲的女童伸出狼爪，試圖用手指性侵女童，但未得逞。幾天後，他再次犯案，趁其他人熟睡後性侵女童。

被告與女童母親常得在深夜時分駕駛貨車到林厝港墳場清洗墓碑；女童兩姐弟也會同行，並與母親和被告在貨車裡過夜。有一次，4人抵達墳場後，被告讓女童單獨陪他開車到附近取水，趁機在貨車上指示女童對他做出猥褻行為，女童乖乖就範。被告也會在其他時候找機會性侵害女童。

女童默默忍受被告對自己的侵犯舉動，直至2021年12月，在度過11歲生日後，她鼓起勇氣，把被告的惡行告訴母親。但被告矢口否認，母親選擇相信被告，反過來責罵受害者說謊。

被告接著繼續對女童犯案，包括非禮和用手指性侵她。2022年2月，女童找上同父異母的姐姐後不肯回家，才道出被性侵的遭遇，並在家人的鼓勵下報警。

控方在判刑陳詞中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對如今已15歲的受害人造成嚴重傷害與深遠影響。受害者常想起性侵的遭遇，感到害怕，也難以再信任別人。

控方指出，案件也影響受害人與至親之間的關係。當她鼓起勇氣向母親求助後，後者竟然選擇相信被告而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受害者為此感到遭背叛。受害者與弟弟的關係也已破裂，這讓她感到非常難過。

高庭法官許德倫下判時，斥責被告利用自己與女童母親的關係，親近與性侵她，違背女童的信任，法庭須對他所犯下的罪行給予嚴懲。

受害者的母親連同被告的其他親友出庭，她在聽到被告的刑罰後，哭成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