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創業】在中國當老闆，在新加坡卻「違法」？中國企業家最容易踩的4個用工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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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28
Source: 獅城新聞

「在國內乾了十幾年企業，一到新加坡，卻被員工告了。」這不是段子，而是很多中國企業家真實經歷的第一課。不是因為公司虧錢，也不是因為稅沒算清楚，而是——用錯了勞動法。

在中國習以為常的管理方式，到了新加坡，可能直接構成違法；你以為是「管理靈活」，在勞動局眼裡卻是「程序缺失」。如果你正準備在新加坡設公司、招團隊，下面這些差異，不提前搞清楚，踩坑幾乎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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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規定：嚴格限制和強制補償**

新加坡：法定工作時間上限為每周44小時，每日工作不超過12小時（包含加班）；加班須支付至少1.5倍工資，或提供補休（需員工同意）。

注意：並不是所有崗位都能「隨意加班」，白領與基層員工的適用規則並不完全一致。

而在國內常見的做法是：

項目緊 → 多干一點

月底算總帳 → 補點錢

「大家都願意，加班不算事」

但在新加坡，超時本身就可能違法。即便員工「自願」，沒有合規記錄也不成立。員工事後投訴，僱主幾乎沒有迴旋空間。

**實操建議**

提前做好排班與工時設計

所有加班必須書面記錄

加班補償方式寫進合同或內部制度

**僱傭合同和解僱規則：程序嚴謹，保護性強**

在新加坡：

書面僱傭合同是強制要求，工資、工時、假期、解僱條款必須清楚。口頭約定 ≈ 無效。

解僱員工必須：有合法理由（如嚴重違紀、績效不達標有證據），並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通知期按工齡計算，最長可達 4 周。

裁員（retrenchment）：需向政府申報，通常涉及法定或慣例補償。

在中國，很多老闆的思維是：「不合適就換人，多賠點錢就行。」但在新加坡，程序不合規，比賠多少錢更嚴重。很多「不當解僱」案件，僱主幾乎必輸。

**實操建議**

所有員工 100%簽署規範合同

解僱前，績效記錄、警告信、調查材料，一樣都不能少

動手前，先問本地律師一句，往往能省下大筆代價

**外籍員工管理：不是你想招就能招**

新加坡：外籍員工需持工作準證(EP、SP、WP), 配額依行業限制（如服務業本地員工占比需≥60%）。員工離職後必須及時註銷准證，否則影響企業後續招聘，甚至被列入重點監管。

❗ 風險點：超配額用工、准證過期仍在工作、名不副實（崗位與准證不符），輕則罰款，重則吊銷僱傭資格。

**實操建議**

招人前就做配額測算

定期檢查准證狀態

人事變動要與准證管理同步進行

**休假與福利：法定權益明確**

新加坡：年假隨工齡增加（最高14天）；病假、產假等福利完善；僱主須為員工繳納中央公積金CPF。

💡 常見誤區：年假按國內標準給，CPF晚交、少交、漏交，覺得員工「沒意見就沒問題」。但現實是員工一旦投訴，政府直接介入，幾乎不看你解釋。

**實操建議**

建立標準化假期制度

CPF按時、足額繳納

所有福利政策最好白紙黑字寫清楚

新加坡勞動法的核心不是「高成本」，而是「高合規」。對中國企業家來說，真正的風險不是多給一點工資，多交一點福利而是用國內習慣，套用新加坡制度，覺得「差不多就行」。

如果你準備在新加坡長期經營公司，勞動法合規不是「後勤問題」，而是經營安全問題。

提示：以上僅為核心差異，具體操作需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及最新法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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