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時撞倒摩托車後逃離 律師被判監禁駕

示意圖。(圖:iStock)
超車時撞倒摩托車導致騎士受傷,律師非但沒有停車查看,反而直接離開現場。他昨早(23日)認罪後被判監兩個月,同時禁駕兩年。
50歲的被告Fong Mun Yung, Gregory John是一名執業律師,他在2021年6月13日傍晚在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KPE)上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過後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重傷、撞後逃等三項牴觸公路法令罪狀,今天認罪後被判刑。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在KPE上行駛,43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Lee Mem Woh則開著摩托車在被告前方行駛。
被告在道時撞倒摩托車,卻沒有停車協助,反而直接繼續開車離去。
目擊者過後報警,警方也根據所提供的視頻追蹤到被告。
傷者隨後到醫院急診;他的四肢多處受傷,前後共休了30天病假。此外,其摩托車和被告的車子都因為碰撞而蒙受不同程度的損壞。
稱事發後曾返回車禍現場
被告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替他求情時表示,被告當時載著家人,路經事發地點時被一輛德士擋道。他當時只想超越德士,沒想到卻在超車之際和摩托車發生碰撞。他曾一度把車開到路旁打算停車查看,不過他因身患糖尿病,駕車前剛注射了胰島素,頭腦有些「不清醒」,加上想到把車停在路旁不安全,便又開車離去。
直到他停車檢查自己的車身後,才發現真的出了車禍,於是立刻返回事發地點,但那裡已沒有車禍的痕跡。
不過,法官駁回他的求情理由,並稱他如果注射了藥物和「頭腦不清醒」,就不應該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