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律所書記挪用客戶支票   偽造印花稅證書騙房貸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Q7X7z
Published: 2025-12-03
Source: 獅城新聞

![前律所書記挪用客戶支票   偽造印花稅證書騙房貸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5/17754352.avif?0)



被告蘇凡迪此前因房屋貸款詐騙被判9年監禁，目前在服刑，現又因挪用客戶支票及偽造印花稅證書面臨新罪名。（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律師事務所的前職員，因涉及房屋貸款詐騙被判坐牢9年後，如今又承認挪用12名客戶逾24萬元的支票，並偽造印花稅證書企圖騙取房貸等。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蘇凡迪（45歲）前日對一項涉及員工刑事失信，以及一項涉及牴觸印花稅法令的控狀認罪。

被告犯案時在新加坡一家律師事務所擔任房地產轉讓書記，同時處理Relianze Law Corporation的過戶事務。

案情顯示，被告自2004年至2012年在律所工作，職責包括收取客戶支票。這些支票用於支付房產交易定金、印花稅或在建房地產的分期付款。

2010年2月18日至8月5日，被告受託保管3名客戶的3張支票，總金額12萬2025元，分別用於印花稅及定金支付。

可是，他卻將支票存入個人銀行帳戶，並通過現金取款、轉帳、刷卡等方式挪為私用。

根據控狀，他在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5月21日，又挪用了9名客戶的支票，總額12萬4791元。

為掩蓋行為，他用自己的錢或律所資金補繳印花稅及分期付款。

偽造印花稅證書 

拼錯買方姓名被銀行拒絕 

此外，被告2012年4月12日處理一次房地產過戶時，向當地一家銀行提交偽造的印花稅證書，爭取銀行發放貸款，但因銀行職員發現買方姓名拼寫錯誤而被拒絕。

調查發現，被告通過剪貼另一份印花稅證書的水印，以及新加坡國內稅務局標誌，複製並列印在信頭上，並填寫有關房地產信息，偽造證書。

2015年6月，新加坡國內稅務局向商業事務局提供信息，指被告在任職期間，挪用了客戶支付的房地產定金及印花稅支票。

蘇凡迪早前與同夥在兩筆房屋交易中誇大售價，騙取銀行逾510萬元的貸款，從中牟利。

他原本判監禁6年又6個月，新加坡高等法院因他積極參與陰謀並造成重大損失，後來將刑期加重至9年。

在最新案件中，控方指出，被告屢次為個人利益而以不誠實和欺騙手段，挪用為數不小的金額，並涉及在2013年協助通過貸款申請，詐騙4萬4700元至10萬元。

控方因此促請法官判處被告12個月至13個月又6個星期的監禁，而且在他服完現有刑期後才開始執行。

案件展至2026年1月6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