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爬鷹架闖地鐵軌道拍視頻   17歲少年認罪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Q7XV8
Published: 2025-11-2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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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闖入位於樟宜東路上段，介於四美站和丹那美拉站地鐵軌道。（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17少年，因爬上尚未拆除的鷹架，夜闖軌道「探險」拍視頻，前日認罪。

《聯合早報》報道，由於被告事發時未滿18歲，根據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的名字和資料。

## 被告控4罪



這名17歲的被告共面對4項控狀，包括：牴觸快捷交通制度法令、妨礙司法公正和擅闖罪，他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2025年1月，被告發現新加坡樟宜路上段有一排尚未拆除、可以通往地鐵軌道的鷹架，頓時萌生了探險的念頭。

2025年3月27日晚上約8時，被告決定在放學後展開他的探險計劃。

他先在鷹架附近等候工人離開，然後脫下上衣，用上衣罩臉遮掩身份，他跟著從圍欄縫隙鑽入，俯身前進，並檢查周圍是否有監控器。

被告趴在路面，從施工處進口的門與地面的縫隙潛入，沿著樓梯往上爬。

在攀爬途中，被告一度因為有兩名路人從旁邊人行道走過而躲避，後來更趁地鐵經過時，在地鐵聲的掩護下加速往軌道前進。

晚上約8時18分，被告已站上介於當地四美站和丹那美拉站在東西線地鐵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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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地鐵軌道上用手機拍攝地鐵列車駛過的畫面，之後上傳至社媒帳號。（早報網檔案照）

## 臥倒軌道旁拍地鐵駛過



他當時踏上第3軌，沿著軌道行走，在地鐵列車接近時便臥倒在軌道旁，用手機拍攝地鐵駛過的畫面。

地鐵離開後，被告又跨到另一側繼續拍照、錄像，然後沿著原路離開。

他在庭上承認在軌道停留約5至10分鐘，期間有4到6列地鐵列車駛過。

被告事後把拍攝地鐵的視頻上傳到社媒的「限時動態」，而且僅允許「親密好友」觀賞。

6月9日，他又把同一個視頻上傳到第二個社媒；6月10日，他發現視頻迅速傳開，於是刪除了第二個帳號，避免身份曝光。

控方指出，被告在地鐵運營時間擅闖軌道，潛在危害相當重大，被告停留在軌道期間，約有4至6列地鐵列車經過，他的行為不僅危及地鐵乘客的安全，也危及自身安全。

此外，被告花了兩個月策划行動，而在擅闖期間，被告還採取多項措施避免行徑被發現，包括等工人離開後才動身、用上衣罩住面部、俯身前進、檢查監控器位置，以及臥倒在軌道旁躲避視線等，被告的行為顯示對自身安全及乘客安全的公然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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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10米高的鷹架當時就搭在軌道旁。（早報網檔案照）

## 半夜攀屋頂 潛入住戶臥室藏床下



另外，2025年5月16日晚上約11時，被告僅穿內褲攜帶手機離家，乘電梯來到14樓，走上16樓，試圖從走廊盡頭攀上屋頂，坐下聽音樂並進行視頻通話。

一名居民看到後報警，當警方到達時，被告走到屋頂另一端，利用牆沿和曬衣架爬下樓。

凌晨時分，他發現樓下警員正在找他，為了躲避抓捕，他從一扇打開的窗戶進入一名86歲女受害者的單位，進入臥室並躲在床底下。

受害者當時正在床上睡覺，沒有察覺被告。

約30分鐘後，被告決定向警方自首，於是找來單位鑰匙，打開房門投案。

受害者沒有察覺異樣，直到被警察叫醒才得知此事。

被告前日認罪後，代表律師請求法官酌情從輕處罰，稱被告認罪較早，且為首次犯罪。

法官諭令他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緩刑監視或改造訓練。

案展明年1月6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