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侮辱女性尊嚴案 音樂人林智強：受害人對他懷恨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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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9-0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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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音樂製作人林智強（Ken Lim）涉嫌侮辱女性尊嚴案件周一（2日）續審；檢察官在庭上質問林智強，並表示受害人並沒有對他進行虛假指控的動機。

60歲的林智強是 Hype Records 唱片公司的執行董事，他也曾擔任過選秀節目 「新加坡偶像」評審的本地知名音樂人。他共面對六項侮辱女性尊嚴和一項非禮控狀，指控涉及五名女子。他被指在1998到2013年之間涉案，但早前他已對七項指控表示不認罪，案件被分成五論審訊。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林智強今天所進行的審訊涉及的是其中一名女子的控狀。這名女子指控他在2012年侮辱女性尊嚴，當年她26歲。

該名女子稱，林智強在2012年7月某一天，在Hype Records公司的停車場問她「是否還是處女」以及「現在和你發生關係會怎樣」。

這名女子於2023年在報章報道上看到林智強被控上法庭後，決定報警。

為了保護她的身份，媒體不可報道她和其他證人的姓名。

林智強早前出庭作證時稱對方「編造謊言」。

檢察官Sruthi Boppana今天在庭上質問林智強時，問他有關早前表示受害者對他懷恨在心一事。林智強回答：「我的說法是，她對我懷恨在心。這是我有根據的猜測。」

他也認為，受害者利用其他女性舉報他的報道，也跟風來指控他。

Sruthi 之後表示，受害者在2012年至2013年之間對多人，包括她的姐姐、父親和當時的男友提出此事，必定是一個「驚人的巧合」。

林智強則對受害者向證人所說的內容提出異議。

當Sruthi表示，除了這些指控之外，他和受害者的生活並不相關，受害者和他的生活也不相關時，林智強回應表示，有必要閱讀受害者的博客文章。

他說：「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她無法接受我的批評。她在她的博客中寫得很清楚。而因為她無法接受這些批評，所以她可能就把我們的討論扭曲成虛假的敘述。」他也表示，受害者這麼做是為了挽救她的尊嚴。

「報警對她來說不會有如何損失。完全沒有。」

Sruthi表示，林智強聲稱受害者有誣告他的動機太令人難以置信，以至他無法在口供中解釋受害者的動機。林智強在口供中將她的指控描述為「無稽之談」。

林智強表示，口供被記錄時，他已經見過調查官好幾次。「我認為他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對我提出儘可能更多的額外指控，以製造一種印象，這個數字就能讓人覺得我有罪。所以，不論我告訴他什麼，都不會有什麼差別。」

Sruthi說，辯方在調查官出庭作證時並沒有提出此時，並稱林智強的說法只不過是事後才想到的，是一種方便的解釋。

她也說，受害人會不惜一切，放下所有的事物回到新加坡協助整個調查過程，只因為她說的都是事實。林智強對此表示不認同。

此案將於下個星期一（9日）續審。

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一旦成立，林智強可被判坐牢多長一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