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騎士趴引擎蓋她仍開走 辯方：女司機受驚才想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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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3-25
Source: 獅城新聞

## 女騎士趴引擎蓋她仍開走 辯方：女司機受驚才想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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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岸「人肉擋車」糾紛的女司機（左）和女騎士。（圖：TODAY）

女騎士趴在她的引擎蓋上，女司機仍然開車走，本地女司機的代表律師稱，女司機在女騎士跳上她的引擎蓋後，仍繼續行駛約100米，是她受到驚嚇而想「逃離」現場所出現的「防禦機制」。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涉及去年發生的東海岸路「人肉擋車」公路糾紛的50歲女司機Elaine Michele Ow上個月15日承認魯莽行事，危害32歲女騎士Nicolette Tan Shi-en的安全。

身為一名律師的女騎士則會在下個月出庭，她面對一項騷擾罪以及一項妨礙他人的罪名。

女司機原定在前天（22日）被判刑，但辯方質疑控方之前提出的關於女司機交通違規記錄是否準確，法官因此展延至下個月16日判刑。

女司機否認自己涉及其中四起違規停車事件，她通過律師表示，當時的司機其實是她的姐妹或丈夫。

法官批准延後判刑，讓控方釐清相關事實，因為這些交通違規記錄會影響判刑。

控方要求判處女司機進行短期拘留。短期拘留令是以社區為基礎的一種刑罰，監禁最長達14天。

法官駁斥律師：明理的人應該停車報警 

女司機代表律師R S Bajwa認為，這起案件情況「非常獨特」，他認為高額罰款已經足夠，要女司機因短期拘留而面對「監獄大門的叮噹聲」和「體驗監獄生活」是「不合理」的。

他表示，高額罰款或短期拘留一天就足夠。

他補充說，這並非「日常」發生的事，法庭不應藉此向其他潛在犯罪者發出信號。

儘管女司機有抑鬱症病史，但律師指出，女司機當時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緒，只不過在倒車以及面對其他公路使用者鳴笛時慌了，在驚嚇和恐慌之下，更傾向於「逃離」。

當律師要求法官站在女司機的角度考慮問題時，法官迅速回答說：「不，我不會那樣做。」

法官說，一個「明理」的人應該停下來打電話報警。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女司機和女騎士去年6月2日在加東i12購物商場附近的東海岸路發生口角。

女司機試圖繞過女騎士離開現場，但女騎士一直擋著她的去路，最後發生擦撞，兩人僵持不下，女騎士一度跳上汽車的引擎蓋阻擋女司機離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