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吞包裹貨款被揭發仍不收手  獅城1送貨司機監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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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6-2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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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從2023年4月起，開始私吞一些貨到付款包裹的收款，用於還債和賭博。（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送貨司機趁職務之便，從倉庫取走價位較高的「貨到付款」包裹，送貨上門時讓顧客掃描他的個人「PayNow」二維碼收款，前後私吞近4萬元，不過最終東窗事發，被判坐牢1年兩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李榮傑（音譯，57歲）前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對一項失信控狀認罪後，被處以上述刑罰；他也因把錢花光無法賠償。

案情顯示，被告自2022年7月起，在新加坡一家送貨公司擔任送貨司機。這家公司是一家物流公司的分包商，負責配送包裹。

被告除了是送貨司機，還是司機小組長，負責協調並傳達指令。若有司機請假，他會安排其他人替補，還負責監控所有包裹的運送狀態。

按工作程序，每位司機每天開始配送前，會前往物流公司的倉庫領取當日負責配送的包裹，並須先掃描每個包裹，以便記錄每個包裹送交的程序，接著將包裹裝車開始派送。

包裹分為「貨到付款」與「非貨到付款」兩類。

貨到付款包裹要求顧客在收貨時付款，用現金或用銀行應用程式，掃描司機提供的物流公司二維碼。若是現金，司機須將收款存入個人戶頭，再於當天轉帳給物流公司。

私自送達包裹收款

未轉入公司帳戶 

從2023年4月起，被告開始私吞一些貨到付款包裹的收款，用於還債和賭博。

他從倉庫取走包裹卻不掃描，以逃避記錄系統的追蹤，而這些包裹在系統中就會列為「未送達」，意即仍在倉庫。

他將這些包裹送給顧客，並通過自己的「PayNow」戶頭收款，而不是提供物流公司的戶頭二維碼給客戶掃描。

後來，物流公司發現一些包裹實際已送達並收款，但這些款項並未轉入公司帳戶，而系統也顯示有關包裹仍在「未送達」狀態，因此追查才揭發了被告所為。

物流公司於是向被告所屬的公司討回這筆錢。

隨後，被告和上司達成協議，約定將之前侵吞的款項視作「預支薪資」，從他的月薪中扣除抵還。按約定，公司會每月從他的薪資中扣除3000元。

被揭發後仍不禁誘惑續犯罪 

儘管如此，被告還是沒有停止私吞包裹收款，須償還的金額不斷增加。

被告的上司從物流公司得知，他於2024年12月和今年1月，又以同樣手法侵吞了兩件包裹的貨款，即1萬9600元和2萬元。

這兩個包裹原本不是由被告派送，但他得知包裹的價值很高，便濫用職權轉給自己派送。

今年1月15日下午，被告所屬公司報警，當天也解僱了被告。

被告承認犯罪，但無法做出任何賠償。

他求情時說，雖然他之前有類似的案底，但2018年出獄後已改過自新，並申購新組屋，要與家人安頓下來。

他還說，這次犯案非單純為了賭博，而是岳父母住院，他需承擔醫藥費，因急於用錢才犯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