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14歲少女進行性交易 男子判監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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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6-26
Source: 獅城新聞

![與14歲少女進行性交易 男子判監七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6/17662054.avif?0)





Terrance Teo Jian Xiang 抵達國家法院。（圖：CNA/Marcus Mark Ramos）

新加坡一名29歲男子因與14歲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交易，星期二（24日）被判處七個月監禁。值得一提的是，這次交易是由少女一名男性少年所牽線促成，後者以幫忙找到收容住處為餌，要少女為其他男性提供性服務。

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 少女現居少女輔育所，通過社交媒體Instagram結識16歲的男性友人A1。

據副檢察官Melissa Heng陳述，2024年7月4日放學後，少女未返回輔育所並要A1幫忙找地方留宿，對方以提供性服務為條件相要挾。由於別無選擇，少女唯有同意了這一要求。

A1隨後通過友人A2在Telegram「西瓜「 群組中發布性服務廣告。次日，被告Terrance Teo Jian Xiang在該群組發布信息，表達對相關服務有興趣，並於收到A1或A2的回覆。雙方最終以200新元的價格達成交易。

隨後，被告前往榜鵝某組屋區樓梯間與少女會面。當少女詢問他是否由「老闆」派來時，被告回應「是」並明確表示自己的性服務需求，並掃碼轉帳200元給A2。

少女按照手機設定的兩分鐘計時為被告提供性服務。當計時鈴聲響起時，少女隨即表示自己有事要離開。事後，被告還向A1或A2詢問為何性服務時間只有兩分鐘。

當被要求留下評價時，被告說「服務未按約定完成」。相關聊天記錄事後已被刪除。

值得一提的是，被告期間既未詢問少女年齡，也未查驗其身份證件。

被告於2024年8月29日被警方逮捕，法庭文件也未披露案件的具體偵破過程及確認其身份的詳細細節。

檢方建議判處被告八個月監禁，而辯護律師Zheng Yirong請求刑期減至五個月。

她表示，被告當時認為受害少女已達到法定年齡，且其行為支持這一判斷，並強調若知悉少女未成年，被告絕不會繼續。她指出，此案由陌生中介安排，被告與受害者之間無誘導或脅迫行為，全程未對受害者施加壓力。

被告也是2024年7月初被控性侵同一未成年少女案的三名被告之一。

另兩名涉案男子24歲的Goh Shao Heng與28歲的Yong Eak Chung將於7月出庭認罪。

由於涉案少女及兩名未成年被告受法庭禁言令保護（gag order），身份不得公開。

根據新加坡刑法規定，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者可面臨最高十年監禁、罰金或兩者並處的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