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人力部(MOM)對於創業准證(EntrePass)的申請要求進行了更新。創業准證是新加坡人力部為連續創業者、高素質創新者或有經驗的投資者提供的一種簽證,以鼓勵他們在新加坡開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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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MOM的最新定義,創業准證適用於那些希望經營一家由風險投資支持或擁有創新技術的企業的人。新定義強調了新加坡對於創新和風險投資的支持,以及對於高素質創業者的吸引力,這些變化旨在更好地吸引和篩選出具有潛力的創業者,以促進新加坡的創新和經濟發展。
創業准證最新變化解讀
公司註冊要求:申請者必須已經或打算成立一家私人有限公司,並且該公司必須在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註冊,申請者必須持有該公司至少30%的股份。
公司必須得到風險投資支持或擁有創新技術,這一變化強調了新加坡對於創業公司的要求,即不僅要在本地註冊,還要有實際的業務計劃和創新能力。
融資和創新要求,申請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已從投資者的單輪融資中為任何過去或當前的業務籌集了至少10萬新元,這一條件顯示了申請者對於吸引投資的實力。
由政府認可或國際知名的孵化器或加速器支持,這一條件體現了新加坡對於創業生態系統的重視。
創立並出售了一家科技公司,這一新增條件為那些有成功創業經歷的創業者提供了更多機會。
註冊企業或擬議企業持有在國家智慧財產權機構註冊的智慧財產權或專利,這一變化從股東持有變為企業持有,更加注重企業的整體創新能力。
該企業在新加坡有一個相關的正在進行的研究合作,至少與高等教育研究所或研究機構之一合作,這一條件鼓勵創業公司與本地研究機構合作,促進知識轉化和科技創新。
對於創新條件的要求更加細化,從過去的滿足創新要求,細化為具體的要求,使得申請者更容易理解和準備申請材料。對於先註冊公司再申請准證的申請類型,時間限制從過去的不能超過6個月放寬至12個月。即便超過12個月,也可以申請,只是要按照續簽的標準進行評估,這一變化為申請者提供了更多的時間來準備和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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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變化的背後,反映了新加坡對於創新驅動經濟發展的戰略思考。通過更新創業准證的申請要求,新加坡旨在吸引更多具有創新精神和高素質的創業者,以及那些有能力吸引風險投資的企業。這樣的政策調整不僅有助於新加坡構建一個多元化的創業生態系統,還能夠促進本地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的發展,進一步鞏固新加坡作為全球創新中心的地位。
總的來說,創業准證的申請要求更新,是新加坡積極應對全球經濟變化,推動本地經濟結構轉型和升級的重要舉措。通過為創業者提供更加靈活和細化的申請條件,新加坡展現了其對於創新和創業精神的重視,以及對於全球優秀人才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