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殺人非突發性打架 三司駁回越女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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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10
Source: 獅城新聞

![殺人非突發性打架 三司駁回越女上訴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3/17836056.avif?0)





被告阮氏玉富星期四（4月9日）早上上訴失敗。（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越南女謀殺已婚男友被判終身監禁，她不滿上訴，稱這是一起突發打架事件，希望藉此減輕罪名，但三司指被告案發時還能到廚房取最鋒利的刀子，質疑事件的「突發性」，最後駁回上訴。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這起謀殺案於2021年7月15日凌晨12時55分發生。43歲越南女子阮氏玉富涉於宏茂橋3道第562座組屋單位外，持刀捅向同居男友朱旺強（51歲，珠寶設計師），導致他重傷不治；阮氏玉富也在爭執中受傷。

被告阮氏玉富不承認一項謀殺罪名，案經11天審訊後，法官於去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她終身監禁。她對裁決不滿，今早通過律師到三司庭上訴。

被告早前抗辯時，稱她案發時酒精中毒導致記憶衰退，也影響她產生謀殺意圖的能力，認為控狀可減為誤殺。

被告代表律師昨日陳詞時說，被告與死者案發前曾發生過幾次爭吵和肢體衝突，隔壁鄰居曾聽見被告與死者吵架和打架的聲音而報警，被告也曾對救護人員申訴自己被打，身上有傷。

律師說，被告與死者之前就發生過不愉快，案發當天也發生突發打架事件，希望以「突然打鬥」作為上訴理由。

律師也指出，被告在錄口供時說，她每次切菜煮飯都使用干案的刀子，案發時取這把刀子是出於習慣。

不過三司指出，被告在審訊時沒有把這個原因當作抗辯理由，並指被告有時間走到廚房取刀殺害死者，質疑這起打架事件的「突發性」。

律師解釋說，被告走進廚房取刀子，其實只要數秒鐘的時間而已。

不過三司還是沒有被說服，並再次指出被告有時間走到廚房取刀，還故意取最鋒利的刀子干案，認為她不能用「突然打鬥」當上訴理由，最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