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7新政】公路交通（修正）法案提出一讀 酒駕刑罰加重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QWWwn
Published: 2019-05-07
Source: 獅城新聞

**內政部（MHA）昨天發布公告，宣布提呈公路交通（修正）法案一讀，建議提高多種交通罪行的刑罰和收緊監管力度，加重對付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

![【19.5.7新政】公路交通（修正）法案提出一讀 酒駕刑罰加重](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20/15202737.avif?1585055309)





**圖片來自MHA官網截圖**

1.法案增設危險駕駛和粗心駕駛兩個罪名，相當於《刑事法典》中的魯莽和疏忽行為。同時將罪名劃分為四個等級，以對應不同程度的傷害——死亡、嚴重傷害、傷害和危及生命。

例如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初犯者可面對監禁至少兩年，最長八年，另加禁駕至少10年。重犯者面對監禁至少四年，最長15年，另加禁駕至少10年。

在確定駕車者的行為屬於危險或粗心駕駛時，當局會判斷對方的駕駛方式是否具潛在危險，或是否做出冒險行為（如邊駕車邊用手機），是否小心根據路況作出反應。

2.提高酒後或者吸毒後駕車刑罰。其中初犯者可面對監禁最長一年，或罰款2000元至1萬元，另加禁駕至少兩年。（目前，酒後或吸毒後駕車初犯者可被判監禁最長六個月，或罰款1000元至5000元。）

重犯者則可監禁最長兩年，以及罰款5000元至2萬元，另加禁駕至少五年。法案也首次將終身禁駕列為最低刑罰，對付屢教不改者。（目前，重犯者監禁最長一年，以及罰款3000元至1萬元，另加禁駕至少一年。）

3.酒駕者的駕駛執照會立即吊銷，直到法庭對有關案件下判為止。

4.為了加強禁駕和吊銷駕照的懲罰效果，無照、在禁駕或吊銷駕照期間駕車也將面對更高刑罰。

詳情可參見內政部網站公告，網址如下：

https://www.mha.gov.sg/newsroom/press-release/news/first-reading-of-the-road-traffic-amendment-bill

![【19.5.7新政】公路交通（修正）法案提出一讀 酒駕刑罰加重](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20/15202738.avif?1589868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