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申請庭令讓孩子參加教會營 法院譴責其行為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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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7
Source: 獅城新聞

![男子申請庭令讓孩子參加教會營 法院譴責其行為駁回申請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6/17860529.avif?0)





家事司法法院。（圖：CNA/ Lydia Lam）

本地一名正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但沒有孩子撫養權的男子，擅自付費370元幫兩個孩子報名參加為期四天的教會營，但擔心前妻不同意，竟入稟法院申請庭令，要求前妻接送孩子參加營會和分擔營費。家事司法法院法官強調法院不會「微觀審理」夫妻育兒分歧，譴責男子試圖通過法院強迫前妻配合他的宗教教養方式，駁回他的申請。 

根據家事司法法院的判詞，案件中的離婚夫妻去年1月取得離婚的臨時裁決，目前仍在處理離婚附屬事項。雙方育有一子一女，孩子分別於2016年及2017年出生。兩名孩子均已受洗，並就讀於基督教學校，離婚時，夫妻兩人共同擁有孩子的監護權，但妻子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男子申請庭令要強制孩子參加教會營** 

判詞顯示，男子支付370元幫兩個孩子報名參加為期四天的教會營活動，擔心前妻不同意讓孩子參加就入稟法院申請讓法官下令前妻帶兩個孩子參加，並要求前妻要每天親自接送孩子和分擔一半的營費。

男子稱，涉案教會營旨在通過聖經活動、戲劇及遊戲，培養兒童的信仰、勇氣與品格。父親認為，孩子參加營會有助於培養宗教信仰，也能建立歸屬感。

男子還說，前妻自2024年起一直阻止孩子參與基督教活動，因此擔心她會拒絕讓孩子參加教會營，才向法院申請庭令。他也說如不參加，所付款項將會浪費。

男子最後還在書面陳詞中，進一步要求法院下令孩子必須參加彌撒、多個教會活動，甚至要求母親提供附有時間地點標記的照片作為「出席證明」。

**兒子產生輕生念頭正接受輔導 女兒不想參加營會** 

前妻否認男子的指控，表示無法參加一些教會活動是因為孩子忙於學校課業而無法參加。她也強調，孩子是否參加教會營，屬於她在撫養權下可做決定的日常安排，前夫理應先徵詢她的意見再報名；如果強制她每天親自接送孩子參加營會，將是一種「過於苛刻且不合理」的要求。

前妻還透露，兒子近期產生輕生念頭，目前正接受輔導，並表示自己對參加營會感到壓力，女兒也說不願參加。

前妻強調，孩子的情緒問題是她最擔心的。如果強迫他們參加教會營會，恐怕會影響其心理健康。

**法官：法院不是「日常育兒仲裁者」** 

家事司法法官最終駁回男子的申請並強調，法院並非「日常育兒仲裁者」，不會介入普通育兒分歧。

法官認為前妻是考慮了孩子的福利之後，才作出決定，並認為她的做法不能被視為惡意阻礙父親與孩子之間的宗教關係。

法官也指出，考慮孩子的福利原則並非需要司法微觀管理（judicial micromanagement）。另外，宗教涉及身份、良知與價值觀，法庭不適合判斷哪一方父母的宗教觀念「較正確」。

最後，基於男子後來甚至進一步要求法院下令孩子必須參加彌撒、多個教會活動，甚至要求母親提供附有時間地點標記的照片作為「出席證明」，法官譴責他的行為分明是希望通過庭令來強制前妻配合其宗教教養方式，這已超出原本申請範圍。

法官說：「法院保護的是孩子的福利，而不是父母對於宗教實踐的個人偏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