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付款記錄住酒店吃霸王餐 28歲前科男再次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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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1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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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 28歲男子到處行騙，以假付款記錄住免費飯店、吃霸王餐、買蘋果手機，也多次到KTV高額消費，涉案金額逾5萬新元，因此被判入獄2年7個月。

被告魏辰（譯音）共面對27項包括欺騙、偽造文件和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等控狀，周三（17日）承認其中9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2024年9月7日，被告以偽造的PayNow記錄，騙取香格里拉酒店價值約1043新元的一晚住宿。隔天，他再以同樣手法企圖續住3晚，金額約3405新元，但酒店職員發現交易並未成功。被告謊稱要到附近提款，隨即逃離。

9月7日下午，被告到烏節路一家服飾店購物，花費約930新元，扣除會員點數後須付171新元。因PayNow和PayWave付款都不成功，一名職員建議由被告轉帳給她，再由她代為付款。被告接著出示偽造的PayNow紀錄，謊稱已繳交。

9月9日至10月22日期間，他以類似手法到處行騙，包括購買總值約3384新元的蘋果手機和iPad、12次到KTV消費共約2萬零347新元，以及在御寶軒至尊烤鴨店用餐，消費約2萬7709新元等。

此外，被告在2024年7月欺騙一名私召車司機，謊稱可聘請對方為自己「公司」的主管。他後來又聲稱可借對方2500新元，兩人在8月8日見面時，被告借用司機手機，趁機偷走手機殼內的兩張銀行卡，當晚到餐廳盜刷約564新元，之後再8次盜刷共約680新元。

同年7月，他欺騙一名女子，稱擬與她合作進行銅交易生意，並偽造逾一萬新元的律所帳單，企圖欺騙對方支付一半「律師費」，所幸對方沒有上當。

他在9月9日向另一名私召車司機謊稱想以每月5000新元薪資聘請對方為私人司機，騙取對方支付1180新元「手續費」。

控方指出，被告有預謀犯案，在2023年曾因類似前科入獄6個月，促請法官判他坐牢37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