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日訊)見11歲的繼孫女深夜輾轉難眠,六旬老漢竟假意「好心」邀她與自己同睡以作「安撫」,結果卻趁機對她非禮,成了女童噩夢開始。
現年68歲的被告共面對9項包括非禮未成年少女、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等的控狀。控方隨後撤銷其中一項,並以其中3項提控他,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處他坐牢11年,外加6個月監刑代替鞭刑。
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受害人案發時僅11至12歲。被告為其繼父的父親,案發時與受害人一家同住。按照原先的居住安排,受害人與家中女傭同住一房,被告則與受害人的兩個兄弟同住另一間房。
2021年某日,由於家中女傭確診冠病,受害人被臨時安排搬入兄弟與被告的房間暫住一周。當時被告睡在雙層床的下層,受害人則睡在上層。
某個深夜,被告起身上廁所時,發現受害人在床上翻來覆去尚未入睡,便詢問其原因,受害人回答稱因有心事而無法入眠。被告見狀,遂邀請受害人下床與自己同睡,受害人便來到下層臥於被告身旁。
被告接著掏出手機讓受害人玩,自己則開始對她毛手毛腳,從上到下非禮她,還指侵她,直到受害人開始抵抗他才停手。
之後的日子裡,被告不僅把受害人叫到房裡非禮她,還曾在房裡向她露寶,抓著她的手逼著她摸自己的下體。受害人緊握拳頭奮力抵抗,被告才放棄,並讓她不能告訴任何人。
哥哥女友揭發惡行
哥哥的女友發現受害人向朋友傾訴的聊天記錄,才揭發被告的惡行。
受害人因為感到羞恥,沒把自己的遭遇告訴任何人,直到她於2022年上了中學,才發簡訊給好友說出自己的經歷。雖然好友勸她報警,但她卻因不想讓父母擔心而選擇隱忍。
數日後,受害人哥哥的女友,同時也是受害人的同學在翻看受害人手機時,意外發現了她與好友的聊天記錄,震驚之餘當即告知了受害人的哥哥,哥哥隨後迅速將此事轉告給父母。
受害人的繼父得知後質問被告,被告起初否認,辯稱只是抱了抱受害人而已,直到繼父表示要報警,被告才終於承認罪行。繼父當場勒令被告搬離住所,被告隨後離開。
受害人當時並未主動報警。直至後來,因其弟弟疑似遭到虐待,新加坡兒童保護官上門進行家庭審查與評估,受害人才向對方透露自己遭被告性侵的經歷,最後在對方的勸說下於2024年報警。
受害人曾兩度自殘
控方說,被告把繼孫女當成觸手可及的獵物,導致對方事後受到心理創傷,兩度自殘。
控方說,受害人視被告為繼祖父,被告卻背叛了她的信任,以長輩的身份對她做出越軌之事。受害人一再遭受性侵後,不僅陷入悲傷、恐懼、噁心與憤怒之中,腦海也不斷出現自己的經歷,導致她失眠、食欲不振,甚至有輕生念頭。
她害怕男性,也難以再相信任何人,甚至很難專註上課。控方也說,受害人也在2025年5月和6月兩度自殘,因此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11年到12年半,並以12個月監刑取代鞭刑。
辯方律師則希望法官看在被告年紀大,考慮10年5個月監刑,且無需以監刑代替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