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向阿窿借8000　度假屋開「地下賭場」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QknPn
Published: 2026-11-01
Source: 獅城新聞

![男向阿窿借8000　度假屋開「地下賭場」](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3/17933970.avif?0)





被告李炳干請人租下惹蘭羅央的公務員俱樂部度假屋開賭檔。（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男子向大耳窿借貸8000新元，在公務員俱樂部度假屋內開設「地下賭場」 ，還雇用6人分工擔任司機、把風、「跑腿」甚至在場賣燕窩兼放貸，遭掃蕩時17賭客落網，當中包括高齡84歲老翁。

被告李炳干（37歲，音譯）承認一項牴觸賭博管制法令的控狀，被判處監禁兩個月以及罰款2萬新元。若無力繳付罰款，則須額外坐牢一個月代替。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被告於2025年10月萌生開設地下賭場的念頭，但因缺乏本錢，便向大耳窿借款8000新元作為運作資金。

隨後，被告組織了包括自己在內的7人團隊協助運營：一人負責運送賭桌、撲克牌等賭具，兼任財務記帳；一人以每小時15新元受聘為司機，專門負責接送賭客；兩人擔任「看水」（把風），一旦發現執法人員便立刻向被告通報；一女負責代為租借位於惹蘭羅央勿剎（Jalan Loyang Besar）的公務員俱樂部（Civil Service Club）度假屋，每次可獲100至200新元（約 318令吉至635令吉）報酬；另一女賭場營業時售賣燕窩和飲料，並向賭徒放貸，並抽取借貸額2%作為佣金。借款者必須在24小時內還錢，否則加收2%滯納金。

今年2月25日凌晨3時許，警方接獲情報後突擊搜查上述度假屋，當場破獲非法賭場並逮捕27人，包括被告本人。被捕者中有17人為賭客，其中多達11人年齡在65歲以上，最年長者高達84歲。

**四色牌每局最低下注額為50新元**

調查顯示，該地下賭場以玩「四色牌」為主，每局最低下注額為50新元，被告則會從贏家的彩金中抽取3%作為佣金。

警方在行動中從賭客身上起獲共7萬2524新元賭資，並從被告身上起獲1556新元現金。

控方指出，被告是有預謀作案，不僅採取防範措施躲避執法人員偵查，還專門將年長人士鎖定為目標客源，因此促請法官判處被入獄12至14周，並由法官酌情裁定罰款金額。

**律師：被告離婚後難覓穩定工作**

律師稱被告僅有中二學歷，離婚後難覓穩定工作，甚至連贍養費都難以負擔，一時走投無路才誤入歧途。

被告的律師瑞克（Riko Isaac）在求情書指出，被告離異後，8歲的兒子交由前妻撫養，他每月須支付750新元贍養費。

律師表示，被告念完中二便輟學打工，先後當過侍應生、收銀員及洗車工，月薪僅約2000新元。因學歷有限加上飽受哮喘困擾，他無法長時間工作，收入受影響，最終鋌而走險。如今被告已知錯悔過，懇求法官從寬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