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為了取樂,在9天內狂打1035通電話騷擾4間鄰里警局,在電話接通後全程默不作聲,妨礙警方執行公務,被判處入獄23天。
被告符家宏(37歲,譯音)面對4項妨礙公務員執行職務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6年農曆新年前在宏茂橋的夜市購買了一個二手手機殼,使用時發現裡面裝有一張SIM卡。他上網查詢後發現
該SIM卡的電訊公司資費相當便宜,遂決定留用並不時為其充值。
隨後,被告通過電話簿及宣傳單收集了多家鄰里警局的座機號碼。在2026年4月21日至5月29日的短短9天內,他先後向義順、勿洛、芽籠及宏茂橋4間鄰里警局接連撥打了1035通電話。

被告符家宏9天內撥打1035通電話到4間鄰里警局。
調查揭露,每當警局執勤警員接聽電話後,被告都在電話另一端保持沉默。警方最初循線追查到註冊該SIM卡的客工,但對方表示早已將卡丟棄。警方几經調查,最終確認撥打騷擾電話的正是被告,並將其逮捕歸案。
被告在接受調查時坦承,他純粹是因為「好玩」才撥打電話騷擾警局。
據統計,被告共向義順鄰里警局撥打425通電話、向勿洛鄰里警局撥打308通、向芽籠鄰里警局撥打278通,以及向宏茂橋鄰里警局撥打24通。被告頻繁撥打騷擾電話的惡行,阻礙了警員在第一時間接聽公眾的求助電話。
控方陳詞時指出,雖然被告被診斷患有自閉症及輕度智力障礙,但心理衛生學院的評估報告指被告病情與罪行無關聯,促請法官判他坐牢3至5周。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指撥打「999」緊急求助熱線與撥打鄰里警局的普通座機號碼在嚴重性上有明顯差別,請求法官從輕發落,判處被告坐牢2周即可。
妨礙公務人員履行職責的最高刑罰是坐牢6個月、罰款6500新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