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原體育(PE)教師在追求其14歲女學生期間,將其誘騙至酒店並實施性侵。
當該學生隨後終止這段關係時,這名教師竟持續向該生的學姐打聽其戀愛狀態,甚至以自殘相威脅。
該學生最終向學姐坦白了所發生的一切。學姐隨即告知老師,隨後警方接到了報案。
這名45歲的新加坡男子於周四(7月23日)承認三項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的罪名,另有12項指控將被納入量刑考慮範圍。
法院對受害者和該男子的身份實施了禁令,因此學校名稱不得公開。
案情回顧
法院獲悉,該男子在2022年和2023年犯案時,是一所中學的教師,擁有18年的教學經驗。
受害者現年18歲,案發時在14至15歲之間。
2022年,該男子是受害者的體育老師。兩人在Instagram上互相關注。
同年5月,該男子在Instagram上與受害者聊起書籍和寫作,而這些正是受害者熱愛的話題。
在交換電話號碼後,他們開始在WhatsApp和Telegram上聊天。
這名教師在網上與她聊天時表現得「熱情洋溢」,儘管他在現實生活中比較內斂。
2022年7月,他開始向受害者暗示自己很喜歡她,並表白了自己的浪漫情愫。
受害者對此感到震驚,不知如何反應。當教師反覆要求她做自己的女朋友時,她說不確定,需要時間考慮。
當被問及教師與學生談戀愛是否錯誤時,該男子表示只要不影響學習就沒有問題。
女孩還對兩人28歲的年齡差距表示懷疑,但該男子向她保證年齡「不是問題」。
2022年8月,該男子建議受害者去他家,但被拒絕了。
隨後他建議在酒店見面。當女孩詢問在那裡做什麼時,他說他們可以讀書、看電視或「閒逛」。
儘管女孩感到猶豫並認為這不對,但她信任該男子,最終被說服在酒店見面。
他先到達,然後安排在三樓與受害者會合,並將房卡交給她。
為了不被看到在一起,他指示女孩在他進入房間後再進去。
進入房間後,女孩坐在沙發上讀書。該男子隨後坐在她身邊,開始對她進行肢體親昵,包括將頭靠在她的腿上,以及擁抱和親吻。
大約五小時後,兩人分開離開房間。
之後,受害者告訴被告她願意與他交往。她感到愧疚,因為她讓他在7月起就等待答案,且她認為親吻等行為應該在戀愛關係中進行。
她也逐漸被說服,認為與老師進入戀愛關係是可以接受的。
法院稱,該男子對此感到「欣喜若狂」。他對這名青少年非常親昵,稱呼她為「寶貝」和「公主」,並頻繁與她談論性話題。
他告訴她,他想與她發生性關係,並會等到她16歲。
當他討論性話題時,受害者有時不知如何回應,會刻意迴避對話。
法院指出,在這種環境下,受害者處於一段被剝削的關係中。
同一酒店的另一起事件
2022年9月11日左右,該男子安排在同一家酒店與受害者見面。
他們分開進入酒店,然後坐在床上聊天。在親吻女孩後,該男子對其實施了性侵。
受害者推開他的手並要求他停止,但他執意進行。由於感到恐懼和不適,她再次將他推開。
她拒絕了他的某些性行為要求,但在他再次要求時最終同意。該教師還對她實施了性行為。
在酒店之行期間,兩人繼續通過簡訊聯繫,維持著這段秘密關係。
該男子給女孩買了禮物,包括鮮花和項鍊。
2023年,在一次學校露營期間,該教師在一個沒有攝像頭的房間裡與她見面。
他在房間內對她實施了猥褻,但由於女孩擔心被發現,兩人很快離開了。
在此事件之前,該男子還在學校的體育室里親吻過受害者。
2023年1月29日,女孩結束了這段關係,因為她覺得該男子變得非常有占有欲。
他對她的男性朋友心生嫉妒,並試圖控制她的社交活動。他還談到要娶她,但她覺得自己在考慮婚姻問題上還太年輕。
該男子無法接受分手,他給受害者打電話,對著她哭喊尖叫,並威脅要拔自己的頭髮。
幾天後,他接觸了受害者的朋友(一名比她高一年的學姐)。
他試圖打聽受害者的信息,例如她是否在與他人約會。他還持續給該學姐發送信息並威脅自殘。
學姐將情況告訴了受害者,受害者隨後透露她已與老師分手,且兩人曾有過肢體親密行為。
學姐於2023年2月7日向一名老師舉報。學校管理層獲悉後,副校長質詢了被告。
他提交了一份書面陳述,承認他與受害者在酒店房間裡「親熱」,包括親吻、擁抱和劇烈的撫摸。
然而,他隱瞞了性侵事實,並刪除了在Telegram及其他平台與受害者之間的聊天記錄。
學校通知了受害者的父母,受害者的母親於2023年2月9日向警方報案。
在調查過程中,該男子承認對女孩實施了性行為。
對受害者的影響
受害者於2023年5月接受了心理健康學院兒童指導診所的訪談,報告稱自被虐待以來感到悲傷、恐懼和憤怒。
她表示自己有自殺念頭,經常做噩夢,並會對虐待經歷產生閃回。
她報告稱食欲不振,並表示自己曾進行自殘。她還害怕男性,並因為背叛了父母的信任而感到「骯髒和愧疚」。
在2024年12月的一份單獨受害者影響陳述中,女孩表示在案件首次報案時感到焦慮和恐懼,認為向警方提供細節就像在重新經歷那次事件。
她表示,即使在畢業後,她仍不得不面對關於這段關係的傳聞,並且在情感上與朋友和父母產生了隔閡。
由於無法控制已經傳播的傳聞,她最終「放棄」了解釋自己的觀點。
她還會夢到被告,每當看到長相像他的人時,都會感到巨大的恐懼。
被告此前無犯罪記錄。
在被告決定認罪後(他最初對部分事實陳述持有異議),辯護律師請求推遲審理以修改減輕處罰的申請。
案件推遲至9月審理。量刑辯論尚未在公開法庭上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