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擔保人籌不了600萬新元保金 獅城男子申請降低保釋金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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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2-2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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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超過10億元騙案的黃有志，通過代表律師申請降低保釋金至500萬元，但被法官拒絕。（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涉及超過10億元（新幣，下同）騙案的公司董事黃有志，通過律師申請將保釋金從600萬元減至500萬元，但被法官拒絕。

《聯合早報》報導，由於擔保人籌不到保釋金，黃有志（35歲）自1月19日還押至今已有一個多月，他的代表律師今日提出申請，要求法官降低保釋金額。

被告案發時是兩家公司的董事，他面對包括欺騙、偽造文件和嚴重失信等共105項控狀，控狀指該兩家公司從2016年至2021年間，欺騙約958名投資者投入約14.6億元參與鎳（nickel）貿易投資計劃，自己涉嫌從中得益4.8億元。

案件之前過堂時，控方指被告曾透露他在國外有約1.07億元資產註冊在不同人的名下，這顯示被告有棄保潛逃的風險。

但是，在新提呈的一份宣誓書中，被告卻通過代表律師表示自己無法動用海外資產，也完全聯繫不上擁有這些資產的一名女士。

法官點出，被告曾在另一份宣誓書中聲稱有信心獲取至少5000萬元資產，兩份宣誓書的內容有出入，被告的話讓人質疑。

被告的擔保人是自己的72歲父親，律師表示他沒辦法籌到600萬元，就算保釋金調低，也必須再找另一名擔保人一起分擔。

法官則指律師沒有提出第二名擔保人的身份，最終拒絕辯方的申請，但允許由兩個擔保人分別承擔500萬元和100萬元保釋金，或分別承擔450萬元和150萬元的保釋金。

若擔保人還是籌集不了保釋金，被告將被繼續還押。案件隨後交由新加坡高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