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騎士被撞死 生前一個動作 法官判司機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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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5-10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澳洲男騎腳踏車遭撞身亡，遺孀向疏忽駕駛的司機和羅厘公司索賠，法官指騎士沒時間躲避，唯能舉起手保護自己，判司機和羅厘公司負全責。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19年11月10日早上7時30分，定居新加坡的澳洲籍死者馬克．東尼（Mark Anthony Kirk Doney，55歲）於通往樟宜海岸路的尼誥通道（Nicoll Drive）騎腳踏車時，一輛羅厘忽然轉出泊車場，造成死者來不及剎車，被羅厘撞倒。 

騎士在加護病房掙扎4天後，家人忍痛拔管，遺孀謝昀臻（42歲，譯音）以及兩兒一女事後起訴羅厘司機拉詹和公司NTT Transport私人有限公司，向他們索賠。由高庭審理的車禍索賠案，涉及的數額至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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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馬克·東尼和遺孀謝昀臻。（檔案照片） 

高庭法官早前發表裁決，裁定拉詹和公司需為車禍負全責，而死者沒有任何疏忽。案發時，拉詹有意從樟宜海灘公園4號泊車場轉右進入尼誥通道，但他在出口處沒有在停車線停車，只是減速讓路給一輛摩哆，隨後加速撞倒死者。死者家屬指出，拉詹沒有留意路況，公司則需要為拉詹的疏忽駕駛行為負責。 

死者當時已經採取所有合理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包括戴上頭盔、以正常速度騎行，後來死者來不及閃躲，因此拉詹和公司需承擔100%的責任。

作為答辯人，拉詹和公司雖不否認過失，但稱死者有足夠時間發現羅厘，緊急剎車避免車禍，因此死者需承擔30%責任。法官指出，答辯人的專家表明死者只有剎車才能避開車禍，而目擊者供詞顯示死者沒時間剎車，這意味著別無選擇的死者只能用手護著自己。 

法官也指，停車線離通道近兩公尺、泊車場出口處有較高的路堤、尼誥通道左側全是樹木以及泊車場比尼誥通道來得低，上述因素造成死者在騎行時視線受阻。 

因此法官認為從羅厘越過停車線開始計算死者的反應時間，是不實際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