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指傾向犯罪判進輔育所 少年不滿裁決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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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2-15
Source: 獅城新聞

## 被指傾向犯罪判進輔育所 少年不滿裁決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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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司法法院。（圖：iStock）

不滿被判進入新加坡少男輔育所24個月，一名八歲開始濫用藥物、被指有犯罪傾向的少年，針對判決提出上訴。

新傳媒英語新聞網CNA報道，15歲的少年針對四項控狀認罪，法官在下判時將另外11項控狀考慮在內，這些控狀包括為了追債在他人家門外潑漆、偷竊香菸、啤酒和汽水，以及沒有在地鐵車廂里戴口罩。

根據判決書，少年對判刑感到不滿，因此提出上訴。

法官表示，少年在2020年10月至今年8月期間，也就是在13歲至15歲時犯案。

「雖然他的罪行多且嚴重，但他並未對受害人造成直接的身體傷害。有鑒於他的年齡和罪行的性質，改造仍然是第一階段所考慮的手段。」

少年曾接受過緩刑評估，但當局發現他不適合接受緩刑。緩刑官於是建議將他安置在新加坡少男輔育所24個月。

八歲開始濫用藥物 小六開始偷竊 

緩刑官表示，少年重犯的可能性非常高。他傾向於犯罪、對思考後果的思維欠佳，以及可能在被誤導的情況下效忠同輩友人。

另外，少年在保釋期間曾再犯，顯示他公然無視法律，沒有足夠的悔意，且有很難悔改的犯罪行為。

緩刑官指出，少年在學校和指導計劃中表現欠佳，還推遲與緩刑官的面談，只為同朋友打遊戲機。

法官透露，少年自2019年就讀小學六年級時就開始偷竊，偷竊行為從2020年開始變得更加頻繁。他也從2021年中旬開始表現出攻擊性行為，包括在生氣時大力敲打房門，以及辱罵看護者。

此外，少年也有濫用藥物、抽電子菸、吸菸和飲酒的歷史，在八歲時就定期濫用藥物。

法官：少年與母親感情欠佳 

法官說，在評估一名年輕罪犯是否應該被判緩刑時，家人的支持和監督至關重要。少年的父母自2017年離婚，少年的母親擁有他的撫養權，但母子感情欠佳，少年與父親的關係疏遠。

法官表示，少年需要被安置在一個有足夠約束的環境中，以便在情況變得難以挽回之前，解決所有潛在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