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董事涉逾30億騙案 擔保人無法籌足保釋金 黃有志獄中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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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2-0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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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無法籌足600萬元保釋金，導致黃有志在獄中過年，案展至3月31日在高庭過堂。（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涉及超過10億元（新幣，下同）騙案的公司董事黃有志，保釋金早前提高至600萬元，但擔保人無法籌足保釋金，令他在獄中度過農曆新年。

黃有志（35歲）的代表律師前日（3日）向法官申請第三種擔保方式，即由兩個擔保人分擔400萬元和200萬元保釋金，獲得法官批准。

黃有志案發時是Envy Asset Management（EAM）和Envy Global Trading（EGT）的董事。他面對包括欺騙、偽造文件和嚴重失信等共105項控狀，EAM和EGT被指從2016年至2021年間，欺騙約958名投資者投入約14.6億元參與鎳（nickel）貿易投資計劃，而他涉嫌收取其中4.8億元。

案件於2023年1月19日在法院過堂時，法官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移交到高庭，並把被告的保釋金從原本的400萬元提高至600萬元。

由於被告的擔保人無法籌足600萬元保釋金，被告從1月19日還押至今。換言之，這期間他在獄中度過了農曆新年。

被告的案件前日再度在法院過堂，代表律師向法官申請第三種擔保方式，即除了原本的保釋條件，由一個擔保人承擔600萬元保釋金，或兩個擔保人各擔保300萬元，也可以由兩名擔保人分別承擔400萬元和200萬元保釋金。

律師透露，被告的擔保人仍在籌集保釋金，若法官批准申請，一旦擔保人籌足金額，就能選擇上述其中一種方式保釋被告，屆時不須再另外提出申請，也不會延誤被告的保釋手續。

控方沒有反對，僅強調擔保人須讓法庭相信他們有足夠資金擔保被告。法官最終批准律師申請，允許被告的擔保人以上述其中一種方式擔保他。

穿著白色上衣和戴著深藍色口罩的被告通過視訊出庭，他除了確認自己的名字以外，全程不發一語。

案展至3月31日在高庭過堂。
